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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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

旅游行业标准《旅游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要求》公开征求意见旅游行业标准《旅游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要求》项目于2024年立项,立项计划号:LB2024-07。标准起草组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的撰写工作。为保证标准研制质量,根据标准编制流程要求,现就该标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1-2)。请将意见或建议填写在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中,并标明对应的标准章条编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标准起草组联系人:贵向泉标准起草组联系电话:18193178966标准起草组电子邮箱:xqgui@lut.edu.cn附件:(扫码即可查看、下载)微信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文件来源: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辑:徐晓审核:邓敏敏
8月9日 下午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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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赛事去旅行!全国有21项入选两部门“目录” ,时间地点→

国家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布“跟着赛事去旅行”2024暑期全国户外运动赛事目录,共有21项全国户外运动赛事入选。此举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旅游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动文娱旅游、体育赛事等新的消费增长点的部署要求,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持续实施“户外运动
7月18日 下午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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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九部门联合发文——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利用3到5年时间,基本建成结构完备、标准健全、运行顺畅、优质高效,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明显扩大,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对薄弱领域、高峰时段和特殊人群的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旅游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指导意见》明确五大方面15项主要任务。在优化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方面,优化线下旅游服务中心布局,加强线上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加强旅游公共信息服务资源整合。在完善旅游公共交通服务方面,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优化旅游交通运输服务。在强化旅游应急救援服务方面,加强旅游应急救援机制建设,优化旅游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布局,增强旅游应急救援的社会参与。在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惠民便民活动,推动旅游惠民便民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入境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方面,促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融合,丰富旅游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增强公共文化场所旅游吸引力。《指导意见》明确推动实施9项工程,包括旅游咨询服务拓展工程、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国家旅游风景道工程、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工程、旅游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工程、旅游厕所质量提升工程、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公共文化服务进旅游场所工程、城乡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中国旅游报记者
7月3日 下午 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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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7个案例,优秀!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2024年全国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名单,47个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装备应用案例入选。2023年12月,为促进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创新,有效发挥文化和旅游装备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文化和旅游需求的重要支撑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2024年全国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征集工作,面向全国征集一批具有技术创新性和行业引领性的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给予推广宣传。经有关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后,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新技术司联合组织对案例进行审核和评审,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据了解,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有关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推广优秀案例的先进技术、创新成果、典型做法,并将编印《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汇编》。同时,将组织推荐优秀案例代表参加由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或指导的展会、活动等。针对特别优秀的案例,其申报单位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中予以重点支持。(中国旅游报记者
6月12日 下午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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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印发《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丨附全文

加强智慧旅游数据库建设,推动建立智慧旅游数据监测机制,准确、及时掌握智慧旅游动态情况。建立更为科学的智慧旅游评价机制,重点评价智慧旅游实际效用,避免盲目建设、贪大求全。完善智慧旅游标准体系。
5月13日 下午 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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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案例、优秀案例名单公布!

5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公布2023年全国国内旅游宣传推广十佳案例、优秀案例名单。通知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发布2023年全国国内旅游宣传推广十佳案例、优秀案例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有关直属单位、相关协会: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推荐2023年国内旅游宣传推广优秀案例的通知》要求,经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部有关直属单位及有关协会推荐,本着树标杆、立典范的原则,经专家组评选,确定2023年国内旅游宣传推广十佳案例10个、优秀案例34个。现将案例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详情将通过《中国旅游报》《中国文化报》等媒体和渠道向社会宣传公布。我司还将以案例汇编、经验交流等形式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社会和行业对旅游宣传推广工作的关注度,吸引更多资源、企业、人才重视和投入旅游宣传推广,进一步促进宣传推广工作创新发展。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切实推动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在内容策划、技术手段、表现手法等方面不断创新,提升国内旅游宣传推广质量和水平,进一步繁荣全国旅游消费市场,积极助力促消费扩内需,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特此通知。
5月13日 下午 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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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导游服务规范》,4月1日起施行!

15971-2023)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此前新闻→注意!《导游服务规范》有修订)全文如下: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更多来源: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辑:宋雨秋审核:邓敏敏
3月26日 下午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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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国家级建设成果即将验收!

3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通知福建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局):
3月25日 下午 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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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十佳案例 & 优秀案例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公布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创新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详情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创新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3月19日 下午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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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个旅游职业的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颁布旅店服务员等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全文如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3月12日 下午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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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名单公布

2月7日,文化和旅游部联合体育总局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名单的公告》,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
2月8日 下午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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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确定!59家甲级、52家乙级!

41648-2022)实施工作导则》,59家旅游民宿符合全国甲级旅游民宿标准,52家旅游民宿符合全国乙级旅游民宿标准。具体名单如下:一、甲级(59家)二、乙级(52家)特此公告。
1月24日 下午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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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导游服务规范》有修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发布42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由文化和旅游部主管、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及执行的国家标准《导游服务规范》(GB/T
1月5日 下午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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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5A级景区全要「信号升格」!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要持续提升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国家二级以上博物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红色教育基地、大型体育场馆、城市广场等移动网络信号覆盖,重点覆盖游客服务中心、售票处、索道上下站、区内景点、展览展示区、休闲区等关键点位,支持景区开展4K/8K视频、智慧导览、VR/AR沉浸式旅游等应用。到2025年,实现全部5A级景区、国家一级博物馆,超过3000个4A级景区、400个以上国家二级博物馆的移动网络信号覆盖和应用体验提升。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原文编辑:杨硕审核:邓敏敏
1月4日 下午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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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估开始了!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估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估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局),各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为加强和改进对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的管理,完善日常监督和跟踪评估问效机制,根据《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示范园区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评估范围包括2021年第一批、2022年第二批共19家示范园区。二、评估程序评估工作按照自评估、初评和现场考察、确定评估结果的程序进行。(一)自评估示范园区填写自评估报告,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二)初评和现场考察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专家组对示范园区进行初评。根据自评估报告和初评情况,明确现场考察的范围和重点。现场听取示范园区负责人工作报告,审查证明材料,考察示范园区运行情况。(三)确定评估结果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对初评和现场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形成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限期整改三种。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示范园区,将予以集中宣传推广;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示范园区,可给予不超过1年的整改期,期满后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专家组以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复评。三、评估材料报送要求请各示范园区于12月30日前填写自评估报告,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后,将纸质版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电子版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但乐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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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案例名单

12月8日,在第十届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现场,2023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案例名单发布。案例全名单如下——一、旅游景区、企业创新发展典型案例中国旅游集团旅行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昌发现王国主题公园吉林省松花江生态旅游风景区哈尔滨极地公园携程集团浙江省台州府城文化旅游区江西省龙虎山景区甘肃省丹霞口文旅小镇景区青海省可可西里工业旅游景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古城景区二、旅游新业态创新发展典型案例河北只有红楼梦戏剧幻城:打造客户全流程体验新场景辽宁营口:助力温泉、冰雪“冷”“热”资源相融合福建莆田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彰显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南昌市:旅游民宿产业的绿色创新发展之路青岛奥帆海洋文化旅游区:海上观青岛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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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推介报送!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将于近期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旨在促进行业实践研究、助推智库成果转化、发挥宣传阵地作用,以社科研究工作全面助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优秀成果推介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此次推介的成果包括行业智库类和期刊专题类。行业智库类的推介对象为2021至2023年产生或采纳(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委托开展或采纳利用,或由系统内单位组织实施)的行业智库研究及实践成果。推荐要求包括研究成果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纳,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等;研究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的学术论坛会议、艺术创作、公共服务机制或平台、文化艺术资源抢救及活化的展示与传播、社会美育活动、专业人才培育、旅游宣传推广项目等。期刊专题类推介对象为有刊号的正式期刊,主管单位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要求为在2021至2023年围绕特定4个专题开设专栏或组织稿件,具有较为突出的社会影响。4个特定专题为思想理论研究(重点方向为“两个结合”、新的文化使命、坚定文化自信、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构建中国话语体系等)、文艺评论研究、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研究、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及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究。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遴选,按照程序确定优秀成果,经公示后公布名单。(中国旅游报记者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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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优秀方案,正式发布!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公布第一批全国智慧旅游“上云用数赋智”十佳和优秀解决方案名单。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发布第一批全国智慧旅游“上云用数赋智”十佳和优秀解决方案名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好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门《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组织完成了第一批全国智慧旅游“上云用数赋智”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经公开征集和评审遴选,确定“基于‘有温度、多触点、高辨识度’理念的数字人文旅行业解决方案”等10个解决方案为全国智慧旅游“上云用数赋智”十佳解决方案,“云智能新一代多模态人机交互系统应用解决方案”等26个解决方案为全国智慧旅游“上云用数赋智”优秀解决方案,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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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批12家!两部门公布!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发布《关于公布新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确定新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新一批基地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将组织开展复核。12家新一批基地运营主体包含:武强嘉华乐器有限公司、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汇文国际文化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国信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同程尚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华荟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自贡彩灯文化传播运营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国际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明确,各基地要为国内文化和旅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外国企业来华贸易投资合作提供综合服务保障,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基地所在地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推进本地区基地建设,督促基地建设主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基地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推动基地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辐射带动区域文化和旅游对外贸易,广泛宣传和深入推广基地建设发展经验做法。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要借鉴运用基地建设发展经验,积极引导和支持本地区文化和旅游贸易服务载体建设,推动本地区文化和旅游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据了解,去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新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工作,决定规划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贸易服务平台。(中国旅游报记者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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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通知!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详情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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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30条重磅措施,各部门如何分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丰富优质旅游供给,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若干措施》,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林草局、中国民航局、国家文物局、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就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解读。01《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党中央、国务院对旅游业发展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业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发展旅游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2023年4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推动体育休闲、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7月25日,国务院领导同志主持召开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家座谈会,进一步对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工作作出明确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文化和旅游部会同20多个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研究破解当前制约旅游消费、影响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难题。经深入研究、广泛调研和科学论证,起草形成了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措施并报国务院。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若干措施》,从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旅游消费需求、加强入境旅游工作、提升行业综合能力、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30条工作措施。《若干措施》强调,要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发展生态旅游产品,拓展海洋旅游产品,优化旅游基础设施投入,盘活闲置旅游项目。《若干措施》提出,要激发旅游消费需求。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惠民政策,调整优化景区管理,完善旅游交通服务,有序发展夜间经济,促进区域合作联动。《若干措施》明确,要加强入境旅游工作。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优化签证和通关政策,恢复和增加国际航班,完善入境旅游服务,优化离境退税服务,发挥旅游贸易载体作用。《若干措施》要求,要提升行业综合能力。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若干措施》提出,要强化保障措施。健全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用地、人才保障,做好旅游安全监管,完善旅游统计制度。02如何进一步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不断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的文化品位,同时努力发挥旅游在促进文化传承发展方面的作用。引导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艺术展览、文旅展会等业态健康发展,丰富“音乐+旅游”“演出+旅游”“展览+旅游”“赛事+旅游”等业态。因地制宜培育旅游演艺新业态、新模式、新空间,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旅游演艺项目。全面推进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普查,梳理全国各地旅游开发中华文化资源的利用情况,建立并完善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开展“读万卷书
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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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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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30条重磅措施发布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
202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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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来申报!新一批认定工作启动↘

栗君杰、史东辉联系电话:010-59882070、59882072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特此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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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遴选!涉及多个领域!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创新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创新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实施《“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全面提升市场管理能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创新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促进发展与监管规范并举,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先行先试和改革创新,将地方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创新行业监管的好经验、好做法遴选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和示范引领,推进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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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项全国名录发布,40个项目入选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公布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入选项目名单的通知。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关于公布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入选项目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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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2个典型案例何以在全国脱颖而出🤙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典型案例的通知,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典型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支持和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增强服务质量提升实效,我部向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征集了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典型案例,经过材料审核、台账校验,结合专家意见,遴选出12个典型案例,现予公布。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对标先进,立足本地实际,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职责,积极协调、指导推进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在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特此通知。附件:全国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典型案例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3年8月25日附件全国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典型案例“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驱动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变革(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一、基本情况“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是北京市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提出的整体政府监管模式。“6”即实施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科技监管、共治监管等六项基本制度。“4”是指在涉及多部门监管的领域,建立一个场景由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的工作机制,包括“一业一册”即针对一个场景制定综合监管合规手册;“一业一单”即针对一个场景制定执行统一检查单;“一业一查”即对同一类市场主体统筹开展检查;“一业一评”即针对每个场景中市场主体开展“风险+信用”综合评价。2022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率先在旅游领域实施“6+4”一体化综合监管试点改革,将星级饭店(373家)、旅行社(3230家)、等级景区(219家)、在线旅游平台等业态纳入改革范围,旅游行业监管效能显著提升。二、主要成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实施“6+4”一体化综合监管,已探索建立了“六个手段”的监管新机制,即以内容监管为红线手段、以“双随机”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手段、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为底线手段、以“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基础手段,以鼓励创新和规范监管为创新手段,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线上线下、全链条全领域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实现了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无处不在、有事管住、无事不扰”。三、主要做法为推进“6+4”一体化综合监管措施落地落实,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架构,明确时间任务,梳理出24项工作措施,确定昌平区为旅游领域改革试点区,同时细化了6项基本监管制度和4项协同监管机制。(一)建立旅游市场6项基本监管制度一是建立风险监管制度。制定风险监管工作制度(暂行),结合行业实际,从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服务风险三个维度,建立星级饭店、旅行社、等级景区、在线旅游平台等业态的风险评价指标模型。二是建立信用监管制度。制定北京市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与异议处理办法(暂行)、旅行社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告知承诺制度实施办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等较为完备信用制度。同时,2018年始建的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涵盖了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警示信息、违法信息等四类信用信息,为信用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制定文化和旅游行业“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试点业态的市场主体实施A级(低风险、高信用)、B级(一般风险、较高信用)、C级(较高风险、一般信用)、D级(高风险、低信用)四类综合评级,统筹制定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四是建立协同监管制度。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协同监管制度,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统一市、区两级文化和旅游行业检查标准,统筹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检查计划。五是建立科技监管(即智慧监管)制度。建设使用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系统、星级饭店评定与复核业务管理系统、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系统、旅游景区图像和人流量监测平台、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事综合保障指挥调度平台等信息化智慧监管平台,逐步提升非现场监管检查比例,全面推进“互联网+”执法检查。六是建立共治监管制度。初步建立了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市场共治监管制度,以市场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自治、以行业组织作用推进行业自律、以公众监督约束保障社会共治,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社会化水平。(二)推进旅游市场4项场景化监管措施一是梳理“一业一册”。整合各业态的监管要求和标准,梳理汇总187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编制星级饭店、旅行社、等级景区、在线旅游平台等业态的合规经营手册,涵盖了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中的主要经营行为。手册兼顾规范性和可读性,易懂易用。二是制定“一业一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综合检查单,综合检查单涵盖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必查项和选查项。监管部门依据市场主体“风险+信用”综合评级确定综合检查单的检查项数,综合评价等级越高,抽查频次越低、选查项数越少,跨部门综合检查不增加检查部门和检查事项。三是开展“一业一查”。依据综合检查单,对星级饭店、旅行社、等级景区、在线旅游平台等业态进行联合双随机检查,实现对同一市场主体“一次检查、全面体检”,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四是开展“一业一评”。根据“风险+信用”综合评价方案,综合考虑行业特点、规模、区域位置等客观因素,对试点业态每个市场主体进行A、B、C、D四类综合评级,并分别建立了综合评级名单库。四、工作体会一是深刻理解行业监管的核心要义,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帮助行业实现平稳快速发展。二是全面把握行业监管的核心要点,确保行业安全、合规经营与公平竞争、服务质量提升,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的核心要求,确保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社情舆情安全。创建“旅游诚信市”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新提升(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一、基本情况为推进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伊春市率先打造“旅游诚信市”,通过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推动旅游行业自律、创新开拓信用应用场景、广泛应用“码上诚信”、树立诚信先进典型、丰富创新守信激励措施等,推动旅游服务质量实现新提升。二、主要成效“旅游诚信市”为黑龙江省“自主探索、自主创新”的质量提升工作,被评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以“旅游诚信市”为题材的短片《魅力伊春处处绽放诚信之花》荣获“第四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应用场景优秀微视频最佳剧情奖”。通过打造“旅游诚信市”,伊春市旅游诚信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跨地区、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形成,信用承诺、信用核查在旅游领域全面推行,行业自律能力、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诚信文化深培厚植,诚信理念深入人心,诚信守约的旅游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逐步形成,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三、主要做法(一)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夯实基础伊春市不断完善信用管理机制,为打造“旅游诚信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制定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综合监管体系和以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提升体系,增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牵引力。二是制定信用监管分级分类制度(试行),全面贯彻落实“信用+监管”,开展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加强结果应用,实现对守信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对失信市场主体“无处不在”的监管模式。三是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益,弘扬诚信精神,培育信用意识,营造公平诚信的旅游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二)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强化承诺为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打造“旅游诚信市”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积极性,伊春市推动成立伊春市旅游协会和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酒店、导游等十个专业分会,指导协会发布《伊春市旅游行业自律公约》,传播诚信经营理念,凝聚诚信发展共识。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主体诚信承诺活动,引导60家旅游企业主动签订信用承诺书,签署率达60%以上,进一步推动全市旅游企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三)广泛开展“码上诚信”,加强监督“码上诚信”,是黑龙江省为推进诚信建设在全省推行的以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运用信息技术归集、展示、识别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和自愿申报信息的个性化信息码。伊春市引导全市旅游市场主体充分认识“码上诚信”的信用信息评价、预警、宣传作用,鼓励全市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主动应用“码上诚信”,旅游行业申码赋码率达到70%以上,“市场主体展示信用状况、消费者参与信用评价、政府部门实施信用监管”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四)开拓信用应用场景,营造氛围探索建立“信易+文旅”新模式,让“信用有价”形成社会共识。制定《伊春市“信易游”“信易阅”活动实施方案(试行)》,按照“自愿申报、信用审核”原则,对特定先进个人群体在旅行社参团、星级饭店居住、图书借阅、A级景区及博物馆游览等方面实施信用激励,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2022年,“信易游”共为守信个人提供优享服务2500余人次,“信易阅”共为守信个人提供优享服务140余人次。(五)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共同提升伊春市以旅游行业为依托,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配套产业链条,多部门联合组建“旅游信用大联盟”,并开展诚信示范单位评选和“龙江诚信之星”(伊春地区)推选活动,共评选出21家诚信旅游企业、2家“龙江诚信之星”(伊春地区)推荐企业,激发了行业人员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四、工作体会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是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旅游消费升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旅游消费需求的有效举措。伊春市通过打造“诚信旅游市”,一手抓服务质量监管不放松,一手抓优质服务促进不动摇,着眼于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流程持续发力,让监管更好助力旅游服务全面持续提升,实现以高质量旅游服务供给引领和创造更多新需求,不断增强广大游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臻心服务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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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全国旅游民宿家底,请看调研报告→

大众旅游时代来临,传统的旅游住宿产品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求。旅游民宿作为个性化的住宿产品,承载了丰富住宿产品类型、推动住宿业转型升级的重任,既是文化和旅游融合的重要载体,也是乡村振兴的助推器,是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国内旅游民宿在各地快速发展,受到市场热捧,各级政府也纷纷出台鼓励旅游民宿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助推了市场的有序发展。为摸清全国旅游民宿家底,了解全国旅游民宿产业发展现状,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组织课题组开展了全国旅游民宿发展情况调研工作。此次调研主要采用现场走访、电话访谈、问卷调查、网络大数据分析等方式。课题组对调研过程中收集的各类型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形成如下报告。图虫创意
202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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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文!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提出,建设文旅元宇宙,围绕文化场馆、旅游景区和街区、节事活动等应用场景,提供数字藏品、数字人讲解、XR导览等产品和服务。打造数字演艺、“云旅游”等新业态,打造数智文旅沉浸式体验空间。《通知》全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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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名单公布!12个!

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名单公布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名单的通知》,明确启动12个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工作。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名单主要涉及演艺装备、游乐设施、智慧旅游与景区建设、艺术显示与交互体验、文化数字化与智能化等特色鲜明、应用性强的场景,位置部署在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依托单位既有行业知名企业,又有国内重点高校。按照相关规定不超过1年,届时通过验收的将转入正式运行阶段。据悉,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是文化和旅游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的战略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术创新中心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文化和旅游行业高水平科技支撑将发挥重要作用。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定位是聚焦于文化和旅游行业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是实现从科学到技术转化、促进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平台,是保障产业供应链、创新链、人才链安全的关键载体,也是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培育基地和后备力量。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围绕以企业为核心的技术创新思路,主要任务是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任务部署,立足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等攻关,以产学研用协同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各类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服务,着力解决从科技成果到产业应用“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既注重突破“卡脖子”技术问题,更注重“长板”技术的工程化,提升行业创新能力与产业核心竞争力。在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将依托各领域的头部企业或高校等机构,贯通全产业链布局,通过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集聚吸引一批科技人才和产业人才,强化统筹产学研用协调,引领先进技术和国产装备的发展方向。(文旅)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名单的通知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局),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文化和旅游行业高水平科技支撑作用,文化和旅游部批准首批12个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启动建设,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建设期不超过1年,建设期内以“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筹)”名义运行,建设完成后将按程序组织验收。请各单位围绕行业需求和工作实际,积极支持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指导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并做好监督管理。特此通知。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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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遴选!速来申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旅游规划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国优秀旅游规划案例遴选工作。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旅游规划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十四五”规划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结合发展实际,编制了一批高水平的旅游规划,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引导提升旅游规划编制水平,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优秀旅游规划案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以来印发实施的旅游规划。(二)规划类型1.旅游发展规划。包括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发展规划,以及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冰雪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等专题规划。2.旅游区规划。包括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其他承担旅游功能的旅游区规划。(三)申报要求1.规划坚持正确方向、引领性强。规划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落实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要求,对于推动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明显战略引领作用。2.规划编制团队经验丰富、专业性强。规划编制团队应具备较强专业性,团队成员专业优势满足规划编制实际需求。规划编制团队主要负责人具备丰富实践经验,近10年来负责过5个以上已实施落地的旅游规划项目,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规划思路举措清晰新颖,创新性强。规划应在目标定位、发展思路、空间布局、任务举措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具有重要示范价值和借鉴意义。4.规划内容科学完备、规范性强。规划应明晰当地旅游资源特色、客观分析发展基础和面临机遇挑战;明确当地旅游业发展定位,提出符合发展趋势和当地实际的发展目标;提出的规划空间布局合理,主要任务和举措科学全面、体系完整、逻辑严谨;规划文本规范、完整,内容表述及援引材料符合相关要求,规划图清晰美观。5.规划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协调性强。规划全方位征求意见建议,与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要素协调融合。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具有良好的协调一致性。6.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效果,可操作性强。规划应具有较强操作性,委托单位对规划质量充分认可,规划实施成效较好,旅游发展规划应提供规划实施评估报告,旅游区规划应提供旅游区运营情况。规划实施以来未发生过重大舆情事件或安全事故。二、工作程序(一)组织申报。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申报工作。规划委托单位为申报主体,应填写全国优秀旅游规划案例申报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按要求提交规划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规划委托单位的,直接向资源开发司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每家单位申报案例不超过2个(资源开发司和中国旅游研究院不参与申报)。(二)审核推荐。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的规划案例进行把关审核、择优推荐,对每个推荐规划出具审核推荐意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每个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旅游发展规划不超过3个,旅游区规划不超过2个。(三)专家评审。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与中国旅游研究院共同组织专家,对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推荐规划案例进行评审,履行公示、报批等程序后,确定全国优秀旅游规划案例名单。三、成果运用最终确定的全国优秀旅游规划案例将汇编成册,适时对外发布(如规划文本有涉及不宜公开内容,请进行清晰标注),并公开出版。同时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方媒体、各大主流媒体等面向全社会进行宣传推广,打造旅游规划样板标杆,引导提升旅游规划质量和行业整体水平。四、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认真把关。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旅游规划委托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二)自愿申报,符合要求。同一旅游规划编制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申报规划案例的数量不得超过2项。同一规划项目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按整体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或分项目不得另行申报。规划相关材料一经申报,即视为授权文化和旅游部可在后续宣传推广中发布并无偿使用。(三)把握节点,按期报送。申报表、规划文本、规划实施评估报告(或运营情况)及推荐意见(含电子版)请于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前统一提交至中国旅游研究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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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下文:加强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

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发展以渔文化为主题的休闲垂钓、渔事体验、民宿美食和科普教育等产业,推动保护利用。推进渔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鼓励依托渔文化相关文物和文化遗产建设文物主题游径,发展集渔文化传承、体验、旅游、教育、研学等功能于一体的渔文旅产业。全文如下: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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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今天启动!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决定于7月24日至10月31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此次行动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执法,深入整治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整治重点包括3个方面,一是严查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诱骗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相关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查拒绝履行合同,擅自变更行程,未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经许可经营出境、边境旅游业务,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以及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执法检查,结合各地实际,突出焦点问题、重要时点、热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发现问题线索;严格执法办案,以执法办案为重点,聚焦“强迫购物”等问题线索,及时依法予以查处;推进执法协作,发挥各类工作机制、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开展执法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形成整治合力;开展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旅游者对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作者:中国旅游报记者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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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征集评选,启动→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案例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各直属单位,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中国文化馆协会、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中国古籍保护协会、中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加强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建设,赋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案例的内容结合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分工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任务,利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的示范案例。二、案例要求(一)先进性和创新性。案例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二)可复制性和示范推广性。案例应聚焦文化数字化共性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对行业具有借鉴意义。(三)已产生可衡量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案例应为2022年以来完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四)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三、组织推荐(一)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后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推荐,每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超过5个。(二)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中国文化馆协会、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中国古籍保护协会、中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向所在协会申报,协会审核后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推荐,每协会不超过3个。(三)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推荐本单位案例,每单位限1个。(四)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以邮戳或快递发出日期为准。四、评选和宣传推广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以适当形式发布示范案例,并进行宣传和推广。五、材料要求(一)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申报表》(附后),由推荐单位审核后盖章(一式两份)。(二)鼓励申报单位提供案例图片和视频。其中,图片不超过10张,每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不大于2MB,建议使用JPG格式;视频不超过2个,每段视频不超过5分钟,不大于50MB,建议使用MP4格式。图片和视频的命名方式为“编号—图片或视频描述—案例名称”。(三)请将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申报表、案例图片和视频)报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联系人:程自强、董肇伟电话:010-59881316、59881703邮箱:xxhc@mct.gov.cn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特此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3年6月19日附件: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申报表.doc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更多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网编辑:李妮玮审核:邓敏敏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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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申报!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的通知》,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对“推进试点示范”的要求,在系统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试点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试点探索、推动重点突破、强化应用实践,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试点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多项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培育一批诚信企业,发展一批信用经济试点地区,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激发行政部门、市场主体、社会机构等各方参与信用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二)基本条件试点地区选择主要以地市、区县为主。试点地区应具有较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基础,重视信用经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保障,具有较为完备的信用监管制度、较为健全的工作机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程度好、信用创新工作动力强。二、主要任务(一)完善信用承诺制度。研究违诺失信的法律责任和管理措施,优化信用承诺工作流程,打造信用承诺工作闭环,建立覆盖承诺主体全生命周期、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一整套制度,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二)推进信用品牌建设。形成信用品牌培育机制,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有关单位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打造一批品牌化、明星级的信用应用产品与服务,持续跟踪信用品牌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优化信用消费环境。鼓励文化和旅游有关单位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推出以信用为基础的产品和服务,推动信用惠民便企,优化消费体验,打造放心消费信用环境。(四)促进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有关单位与金融、信用保险、大数据管理等机构加强协作,建立完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机制,创新应用场景。(五)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建立诚信文化建设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行业组织等举办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深化诚信意识,增强信用工作的影响力,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三、时间安排(一)启动实施(2023年6月至8月)。2023年6月启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各地结合工作实际与地方特色,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统一推荐。每个省份推荐的试点地区不超过2个,请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反馈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参加过前期试点的地区不再申报。文化和旅游部将邀请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社会机构、专家学者等进行研讨论证,遴选一批试点地区,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颁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试点”标识。(二)深化提升(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各试点地区进一步细化试点措施和任务,编制具体实施方案,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反馈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试点实施过程中,试点地区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实地调研、第三方评估、舆情监测、中期检查等方式,对试点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全流程跟踪监测。(三)验收总结(2024年7月至9月)。各试点地区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2024年7月31日前反馈试点工作总结,提炼试点经验,提出关于促进试点任务创新发展的配套措施及政策建议。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开展验收工作,总结交流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制度性成果。四、其他事宜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试点申报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将对试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报道,对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电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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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印发方案: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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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项目鼓励联合申报!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艺术研究院,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强国、科技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我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安全检验监测、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旅游服务质量智能评价、高技术游戏游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本年度项目类型分为两类:(一)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应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领域、重要举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体量规模大。我部择优补贴每个项目10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项目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二)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应科技含量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场景、示范效果较好,体量规模适中。我部择优补贴每个项目5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项目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5万元。二、申报资格要求(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不支持已完成项目。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申报单位负责落实。三、推荐单位要求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推荐。文化和旅游部各有关直属单位、参与共建院校,可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仅限本单位项目)。各推荐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负责。四、推荐程序(一)申报单位应聚焦行业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二)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推荐。(三)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入项目储备库后委托实施。五、申报说明(一)鼓励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二)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分别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项目。文化和旅游部各有关直属单位、各文化和旅游部参与共建院校分别择优推荐不超过1个项目。推荐项目时须明确项目推荐次序及类别。(三)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将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于7月14日前邮寄我部科技教育司。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版本及含公章的扫描版本)请同步发送。相关材料模板请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一栏下载。联系人及电话:但乐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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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智慧旅游,信息量很大!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加强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的通知,全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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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如何创建和管理?一条看懂→

示范园区的创建主体为所在市(地、州、盟)、直辖市辖区(县)、省直辖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示范园区申报、培育、建设和管理工作,并为示范园区建设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第八条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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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要更新了!详情→

国家文物局日前发布通知宣布,启动《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工作。通知全文如下。国家文物局关于启动《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三个有利于”重要批示精神,优化申遗项目储备,提高申报工作质量,推动世界文化遗产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文物局决定开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更新发布《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完善预备名单动态管理机制、预备项目培育工作机制,建立近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梯队,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二、工作原则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三个有利于”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服务国家战略、彰显国家意志、展现中国形象为总体要求,以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及其评估标准为专业参照,以加强交流合作、推动文明对话、促进交流互鉴为重要方向,研究更新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预备项目将向遗产类型较为稀缺以及跨省、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适当倾斜,并统筹考虑申报项目在保护、管理、研究、展示、利用等方面的工作基础。三、组织方式(一)本次工作采取各地自主申报、逐级遴选、专业评审的方式实施。为规范申报工作,国家文物局参考《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预审文本体例,制作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申请表》及填报说明(见附件)。(二)市(县)人民政府作为《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申报主体,负责填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申请表》。市(县)人民政府应确保填报的各项内容真实、有效。(三)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初审遴选,形成推荐名单并上报。省级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跨省、跨国联合申遗项目不受数量限制,需同时说明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运行情况。(四)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送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申请文件与推荐名单、市(县)人民政府申请文件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国家文物局将根据各地申报材料,综合考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推荐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更新发布《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四、其他事宜(一)此前已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项目,以及新申请列入的项目,均需填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申请表》。(二)受我局委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承担《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相关支撑工作。各地如有填报技术问题,请联系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秘书处咨询。(三)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文博大厦819室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邮编100029。电子材料发送电子邮箱:icomoschina@icomoschina.org.cn。(四)联系人及电话: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世界遗产处
202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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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印发丨附图解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东北地区旅游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总面积约145万平方公里。规划期至2030年,展望到2035年。《规划》包括发展背景、总体要求、推动形成旅游业发展新格局、打造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网络、构建科学保护利用体系、加强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推进“+旅游”融合发展、培育特色旅游产业集群、构建旅游消费体系、深化区域协同发展、创新旅游营销体系、拓展旅游开放合作新空间、规划实施保障等十三部分内容,全面对接东北全面振兴国家战略,聚焦推动东北地区旅游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世界级冰雪旅游度假地、全国绿色旅游发展引领地、边境旅游改革创新样板地、跨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实践地等四个发展定位。《规划》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旅游为民,深入发展大众旅游,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坚持改革开放,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大力发挥科技创新对旅游业发展的赋能作用,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发展,推动旅游领域的机制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绿色旅游发展理念为引领,探索旅游业发展新模式,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旅游发展相统一,使保护生态和发展旅游相得益彰;要坚持科学统筹,协同发展,优化整合区域资源,做到统一谋划、一体部署、协同实施,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规划》明确,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要共同建立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专项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围绕重点建设任务定期开展监测评估,把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经验,推动规划落实落地。《规划》的印发实施有利于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引领和带动东北地区旅游业统筹协同发展;有利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的东北地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提升东北地区旅游业整体竞争力,为推进新时代东北地区全面振兴贡献力量。规划全文>>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docx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了解详情。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网编辑:李凤审核:邓敏敏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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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1336个!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公布第六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村落名单的通知。全文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第六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村落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文化和旅游厅(局)、文物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调查推荐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22〕271号)要求,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决定将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柳林水村等1336个村落(名单见附件)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现予以公布。各地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20〕227号)要求,按照“一村一档”建立完善中国传统村落档案,并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挂牌工作。要指导列入名录的传统村落编制保护利用规划或方案,明确保护范围、重点和要求,提出保护利用传承工作措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或方案内容要简洁、易懂、实用,效果要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要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切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附件:第六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2023年3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第六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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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印发!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相关通知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管理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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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全面推行!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的通知。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全面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证照电子化,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一)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启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印章。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使用文化和旅游部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目前,我部正式使用的电子印章包括“文化和旅游部行政许可专用章”和“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专用章”,以电子认证服务为支撑,与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同步启用。二、实现电子证照信息统一归集(一)统一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标准。制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C0246—202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C0258—2021)、导游资格证书和导游证(C0313—2022)、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C0314—202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C0315—2022)、娱乐经营许可证(C0316—2022)共6类电子证照标准,作为统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正式发布,列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工程标准统一发布实施。(二)建成统一电子证照数据库。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支撑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实现电子证照制证、共享、管理等功能。建成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统一电子证照数据库,实现电子证照元数据、目录数据、事项数据的统一归集,并按照“应归尽归”原则汇聚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三)提升电子证照数据信息质量。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实行电子证照数据排查、纠错、反馈、确认等闭环管理。对于电子证照异议数据,通过持证主体纠错方式处理,并由证照审批单位复核、确认、修改。各地要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标准,在审批管理过程中提升证照业务数据质量,抓紧完成存量数据标准化改造,确保数据合规完整、准确有效。三、加快电子证照互联互通(一)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统一查询、核验服务。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可按照我部电子证照申领指南,经身份认证和实人认证后,申领、查看电子证照。(二)规范电子证照共享调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电子证照数据的共享调用。提供多种渠道便利企业和群众申请,地方政务服务共享调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的,填写《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调用申请表(地方部门)》(见附件),明确调用方式及应用场景,提交我部市场管理司备案。推进电子证照安全稳定对接和业务应用协同。四、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服务(一)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各地应充分挖掘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和并联应用,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效能。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通过实时调取平台内电子证照信息,免去行政审批过程中手动上传相关证照环节,推动实现“信息免填写”“材料免提交”“最多报一次”。(二)探索电子证照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应用。各地应围绕行业监管、文化体验、旅游观光等场景,积极探索电子证照线上线下融合应用。文化和旅游部将为各地场景应用需求及方案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完善电子证照系统,共同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创新应用。(三)有序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试点。加快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在社会化领域的推广应用,选取电子证照应用基础较好、需求较为迫切、社会化应用有创新的地区进行试点,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促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场景广泛应用。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部署开展推行应用工作,进一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同时,要严格落实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要求,保障持证主体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安全,做好业务衔接,确保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工作安全有序推进。(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地要采用多种方式加大电子证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办事主体对电子证照的认知度和使用率,以更加便民高效的电子证照应用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各地要在推行应用工作过程中加强政策解读,定期评估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特此通知。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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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文化和旅游标准?谁来管理?一图读懂→

《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解读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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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小安丨中国旅游,再次出发

内容提要2月25日,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度假分会会长魏小安发表题为《中国旅游,再次出发》的观点文章。对于当下“新冠疫情的高峰过去和管制方式的缓和”阶段的旅游发展,魏小安指出:“中国旅游发展45年,进入一个新的转折点,一是重新开放,二是再次创业。重新开放,不是复制过去,而是要把出境游和国家战略连在一起,发挥部分外交功能、经贸功能、文化功能,尤其是在服务贸易领域,需要更多体现作用,提高地位。入境旅游,更多的是与商贸结合,强化文化的深化。再次创业,是认清方向,对应国家战略,探索中国式旅游现代化,使之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企业来说,不是简单的市场复苏,而是研究如何创新,尤其是探索新模式。”精彩观点中国旅游业的增量时代过去,存量优化开始。三年大疫,压缩了市场泡沫、发展泡沫,可以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创造了真正的转型基础。现在应当从质量起步,以高质量为目标。从长远看,不能满足于市场复苏,必须谋求振兴,这才能从根本上翻身。旅游作为幸福产业,希望形成的是,轻松的中国旅游,好玩的中国旅游,享受的中国旅游,要让客人在旅游过程中感受幸福,让旅游为当地居民带来幸福。以下为全文:中国旅游,再次出发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度假分会会长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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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如何实现“1+1>2”?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王晨阳就《通知》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亮点特色以及下一步推进落实的考虑等答记者问。中国旅游报:《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深化文明交流互鉴,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具有天然的契合点,是文旅融合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当前,社会各界对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关注度很高,各地开展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同时,部分地区也存在对非遗内涵挖掘不充分,以文塑旅作用发挥不足;部分非遗传承人群尚未将融入旅游作为新的传承实践方式,以旅彰文效果不明显;相关旅游服务中非遗传承人群参与深度不够、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引导社会和市场业态健康发展。《通知》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通过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可以进一步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落到实处,同时能够拓展非遗实践方式,增强非遗传承实践活力,推动非遗系统性保护,也能够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文化内涵,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旅游报:《通知》的主要内容和亮点特色有哪些?答:《通知》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3个部分,对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通知》提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牢牢把握非遗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的规律特点,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遗与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明确了加强项目梳理、突出门类特点、融入旅游空间、丰富旅游产品、设立体验基地、保护文化生态、培育特色线路、开展双向培训等8项重点任务。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注重理念引领。《通知》阐明了非遗与旅游相互促进、互为支撑、协同发展的关系,指出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工作中应坚持的原则、需注意的问题。引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非遗传承群体、旅游从业人员等相关主体深刻认识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在融合发展中兼顾保护非遗与推动旅游发展。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通知》提出了建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设立非遗体验基地、培育旅游线路、建设非遗特色景区等工作抓手,为各地深入推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提供了具体业务指导。三是推动深度融合。《通知》鼓励非遗传承群体积极参与旅游管理和服务,通过与旅游深度融合,丰富非遗传承实践形式,引导相关群体在旅游服务中充分阐释非遗内涵,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使各主体共同发力,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中国旅游报:《通知》印发后,下一步促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有什么考虑?答: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通知》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动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传承人群、旅游经营主体、新闻媒体结合业务职能和自身特点,找准融合发展的切入点,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将《通知》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一是指导各地根据《通知》要求细化工作方案,以建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为基础,支持非遗项目保护传承主体与旅游经营主体广泛对接、深入合作,通过开展双向培训,提升传承人和旅游从业人员融合发展能力。通过认定非遗特色景区、发布非遗特色旅游线路,推广深度融合成果,推动非遗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二是引导传承人积极适应当代旅游需求和旅游所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为非遗传承拓展更广阔的空间。面向游客讲好当地传说故事、开展非遗展演、开发传统工艺产品等,满足游客参观、互动、体验、学习需求。鼓励旅游景区等旅游空间积极对接适宜开展旅游的非遗代表性项目,提升项目展示利用水平,丰富旅游产品内容和形式,为传承人在旅游空间开展传承实践和旅游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吸收传承人参与旅游产品研发和旅游服务管理,提升传承人参与度和获得感。三是发动新闻媒体、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引导广大游客在旅游中充分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树立起欣赏、尊重非遗的意识。宣传推介各地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有益经验做法,推动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四是举办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工作现场交流活动、召开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座谈会,进一步凝聚融合发展共识。继续开展全国非遗特色旅游线路征集宣传活动,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研究启动国家级非遗体验基地申报与认定工作,设立一批国家级非遗体验基地。在地方探索基础上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级非遗特色景区。相关阅读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重要通知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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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重要通知 | 附图解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全文如下: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要求,现就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的重要资源,丰富了旅游的文化内涵。旅游作为一种新的大众生活方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更多的实践和应用场景,激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机和活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对于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牢牢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的规律特点,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让旅游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载体。在旅游发展中,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环境和空间,保障传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传承群体参与旅游发展提供便利条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长久保护和永续利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积极适应当代旅游需求和旅游所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不断提高传承发展利用水平,持续为旅游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中,要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人类共同价值观念和思想情感,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二、重点任务(一)加强项目梳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独特的表现形式、鲜明的地域和民族特色,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具备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梳理,遴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为当地民众广泛认可、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为旅游发展提供优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二)突出门类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不同门类,要找准各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契合处、联结点。深入挖掘民间文学的价值和精神内涵,讲好当地传说故事,让游客了解地方历史文化。鼓励面向游客开展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积极开发传统工艺产品,丰富旅游商品内涵。将传统体育、游艺纳入旅游体验。依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康养旅游。挖掘饮食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厚内涵,让游客体验当地民众的生活方式,体会中国人顺应时节、尊重自然、利用自然的思想理念和独特智慧。发挥传统节日、民俗活动参与性强的特点,让游客感受当地民风民俗,提升中华文化认同感。(三)融入旅游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融入能进一步丰富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旅游空间的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底蕴。对在旅游空间范围内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要加强保护传承,提升展示利用水平。鼓励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中选择适合的代表性项目进旅游空间,从其他地区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适合本地文化生态,被当地群众和游客接受认可,避免生搬硬套、简单移植和同质化发展。要为传承人在旅游空间开展传承实践和旅游服务提供便利条件,鼓励传承人参与旅游管理。要将旅游空间作为展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面向国外游客讲好中国故事,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效能。推动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氛围浓厚、当地群众和游客认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四)丰富旅游产品支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冰雪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等结合,举办“非遗购物节”“非遗美食节”等活动,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鼓励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或相关元素融入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主题公园、旅游饭店,融入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游客服务中心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将旅游民宿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效对接,推出一批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旅游民宿。鼓励旅游演艺创作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汲取灵感和素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运用丰富的艺术形式进行当代表达。鼓励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制作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导游词、宣传册、宣传视频等,提升旅游目的地吸引力。(五)设立体验基地参与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游客深度认知、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途径,也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非遗工坊、项目保护单位等设施场所要增强互动演示、体验教学等功能,面向游客提供体验、研学等旅游服务,让游客切身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鼓励聘请传承人作为专(兼)职讲解员,为游客演示、讲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将遴选特色鲜明、服务成效显著、群众广泛认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设施场所和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研学等服务的旅游相关场所,设立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六)保护文化生态文化生态保护区、传统村落、古街、古镇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孕育生存和传承发展的重要空间。鼓励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古街、古镇设立非遗工坊、展示厅、传承体验所(点)、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等,因地制宜与旅游融合发展,让传承人、村民、居民成为旅游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创新民族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利用方式,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向游客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故事。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保障当地村民、居民的生活,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保护文化生态不受破坏。依托传统礼仪、传统节日等发展旅游,应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群体意愿和当地风俗习惯。(七)培育特色线路支持在已有旅游线路中有机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等内容。推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旅游线路,加强推介宣传,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支持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以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特色景区、特色村镇、特色街区为点位,与相关传承人开展合作,培育一批满足游客需求、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旅游线路。支持围绕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活动,围绕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旅游线路。(八)开展双向培训双向培训是增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和旅游行业相关群体之间相互了解、促进交流合作的重要渠道。要将旅游相关业务内容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范围,帮助传承人、保护工作者了解旅游行业特点、政策法规、运营模式、游客需求等,提高传承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和能力,增进传承人对其持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意义的认识。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纳入旅游行业培训范围,帮助导游、讲解员、旅游开发者等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知识内涵和保护理念,提高在旅游中合理利用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欣赏、尊重、认同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三、组织实施(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制定落实工作方案。要加强指导,及时建立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形成合力。要明确各方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二)鼓励探索,宣传推广。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实践探索,选择资源条件好、工作基础扎实的地区开展试点和示范点工作,逐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理论实践研究,通过论坛、研讨、讲座等方式,总结交流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推动各类各级媒体宣传推广各地的典型实践和有益经验。文化和旅游部将宣传推介各地工作成果。(三)及时总结,适时评估。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不足,对在旅游中不当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不良影响的,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向相关责任主体提出整改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将适时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评估,发布评估报告,为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特此通知。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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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需求变化,度假酒店的“优越感”能否延续?

“当前市场形势下,城市度假酒店真的没有市场了吗?”“旅游目的地度假酒店的‘留客率’还有多大的提升空间?”“消费者究竟想要什么样的‘宅’产品?”一年好景从春始,面对旅游市场复苏带来的消费需求变化,酒店业者也开始思考,度假酒店的“优越感”是否能延续,应该从哪些方面发力寻找突破口。海南三亚亚龙湾百花谷内的度假酒店丨中国旅游报记者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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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恢复出境团队游明天启动,这些地方做出安排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2月6日起,试点恢复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针对出境团队旅游,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广东、甘肃、宁夏近日纷纷做出部署,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部署试点恢复出境团队旅游工作2月2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视频会议,对全市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游业务工作进行部署。会议邀请市外办相关负责人到会就相关境外旅游安全和领事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旅游行业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全市出境游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企业7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试点恢复我市旅行社经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要求。会议指出,现阶段消费者出境游报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国际航班增加、接待服务能力等尚在逐步恢复,要积极稳妥推进,确保试点期间北京出境团队游市场秩序安全平稳有序。要严格遵守试点国家范围要求,试点国家(地区)名单范围更新情况请及时关注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的发布信息。会议强调,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遵守我国与试点目的地国家防疫要求,提醒游客回国前后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会议要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选择具有合格资质的境外供应商,不得组织或参与境外含有淫秽、赌博、涉毒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活动,不得经营或上架“不合理低价游”出境游产品,确保产品质量,提升旅游服务水平,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及时妥善处理涉旅纠纷,切实维护出境游市场秩序。严格执行“一团一报”制度,在旅游行程开始前,通过“北京市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备案系统”如实、准确备案出境旅游团队信息。同时,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提前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完善本单位境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前获取境外领事保护渠道信息,加强旅游线路和旅游包车安全管理,组织游客开好行前说明会,提前向游客说明试点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文化差异等,提醒游客尊重目的地国家风俗习惯、宗教礼仪,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时关注我国外交、文化和旅游部门以及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提示警示信息,防范溺水、交通事故等出境游易发的突出情况,确保出境游团队安全。做好境外文明旅游工作,充分发挥领队在文明旅游方面的宣传和引导作用。会议指出,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出境游旅行社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督促各旅行社严格执行“一团一报”制度,加强对机场、火车站旅游团队的检查力度和频次。会上,与会部门解答了出境游旅行社关注的问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组团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安全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山西要求切实保障出境游客权益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召开出境旅行社座谈会,就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进行安排部署。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璋参加会议并讲话,部分出境旅行社代表、保险公司负责人、银行代表参加会议。会议提出,要充分认识此次试点恢复出境团队旅游业务对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的重要意义。各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强化责任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游客安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会上,旅行社代表围绕规范出境团队旅游经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全省旅行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等,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建议。大家纷纷表示,将抓紧准备、周密部署,提前做好人才、线路、物资等工作准备,确保出境团队旅游业务恢复速度快、服务质量高、安全措施全。金璋表示,各旅行社要强化主体责任,在规范企业经营、推进诚信建设、提高服务意识、确保游客安全等方面打好“组合拳”,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全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省内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纾困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努力营造繁荣有序、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中国旅游报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