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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管理:重庆首例简易程序单边预约定价谈签全流程揭秘

明税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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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首例简易程序单边预约定价安排(英文简称“APA”)通过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即将完成协议签署,这将成为中国西部地区第一例适用简易程序的单边APA。据了解,目前,税企双方通过网络会议、电话会议等“非接触式”办公方式加速推进签约前的准备工作,计划在春节后签约。

双边APA申请迟迟未被受理

位于重庆的M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用品制造,是跨国企业K集团在中国地区的三个生产厂之一。2011年,M公司在重庆落户扎根,规模效益和税收贡献持续增长,财务核算水平和税法遵从度不断提升。2017年12月,因M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巨大,K集团认为可能存在较高的转让定价风险,便向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和K集团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双边APA申请,计划将在中国的三个生产子公司全部纳入APA范围。但是,直到2021年6月,K集团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仍未受理其双边APA申请。

满足条件可适用简易程序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适用简易程序谈签单边APA。为了降低转让定价风险,M公司于2021年10月底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简易程序谈签单边APA的申请,同时基于谈签后的APA方案,对以前年度相关业务进行追溯调整。根据24号公告,申请适用简易程序谈签单边APA的企业,首先需满足关联交易的规模门槛。24号公告规定,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向其送达受理申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应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副处长杨熙介绍,这一要求并非新增条件,无论申请谈签哪类APA,都需要达到关联交易的规模门槛。在此基础上,24号公告进一步规定了三种适用简易程序的具体情形,企业只需要符合其中一项,即可申请适用简易程序谈签单边APA。
  • 第一种情形是,企业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拟提交申请所属年度前3个纳税年度的、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的同期资料。
  • 另外两种情形是,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10个年度内,企业曾执行APA方案且执行结果符合安排要求,或受到税务机关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且结案。
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前期调查和功能性访谈,M公司符合适用单边APA简易程序的要求,依法正式受理其申请。历时半年的磋商、协调、沟通,税企双方就APA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依据该方案,税务机关充分考虑了新冠疫情和公司成本增加等影响因素,确定了M公司未来五年应当达到的利润水平,并追溯调整M公司2012年—202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M公司根据方案补缴了相应税款。在M公司有关负责人看来,虽然补缴了税款,但是通过谈签APA,企业未来的税务事项获得更多确定性,潜在税务风险和税法遵从成本大大降低。

简易程序:对税收透明度提出更高要求

从实践情况来看,单边APA简易程序简化了APA谈签的流程,为更多企业通过APA快速获得税收确定性提供了可能性。与此同时,适用单边APA简易程序,对纳税人跨境交易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要求较高,税务机关需要对其关联交易、经营环境和功能风险情况有一定了解。换言之,跨境交易税法遵从度高的纳税人,更有可能快速获得税收确定性保障。需要提醒的是,24号公告规定了五种不能适用单边APA简易程序的情形。具体包括:
  • 税务机关已经对企业实施特别纳税调整立案调查或者其他涉税案件调查,且尚未结案;
  • 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填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且不按时更正;
  • 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
  • 企业未按照24号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税务机关要求,且不按时补正或者更正;
  • 企业拒不配合税务机关进行功能和风险实地访谈。
如果企业存在这些问题,将不能适用单边APA简易程序。

着眼全流程准备充足资料

24号公告明确,简易程序包括申请评估、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三个阶段。企业提交的资料质量,对谈签进程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杨熙建议有意向申请单边APA简易程序的企业,有必要着眼APA谈签全流程,系统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清晰证明企业价值链的利润分布情况,确保能够顺畅、高效地完成谈签。具体来说,在提出申请前,企业应充分评估预约定价安排申请方式和申请方案的可行性,妥善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评估后续可能出现的协商焦点问题,并结合实践中的案例情况,对相关方案和材料等进行完善优化。在申请得到受理后,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分析评估和功能风险访谈。在协商过程中,如果出现税企双方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企业应尽可能说明业务实质及正当理由,争取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在整个谈签过程中,企业应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根据税务机关意见准备和补充材料,确保税务机关对企业的业务情况、税法遵从情况等有更全面、详尽的了解,以便谈签进程更加顺畅。版权说明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杜文渊、田俊杰、何彦,原标题:《通过简易程序谈签单边APA:遵从度越高,获确定性保障越容易》,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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