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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荟萃丨李实:扎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富裕


本文源自《金融博览》2021年第11期,作者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实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百年“七一”重要讲话中庄严宣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下一步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2020 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提出到 2035 年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2021 年 6 月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40 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不容忽视的是,收入差距也存在扩大的态势,反映了经济发展不平衡方面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

指导思想和路径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到,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笔者将它理解为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导思想,另一方面是实现的一些路径。
推进的指导思想有五条。第一条,共同富裕一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但不等于整齐划一求取财富的平均数,在整体水平提升的基础上,富裕的程度可以有所差别。第二条,鼓励勤劳创新致富,特别是科技创新,增强发展能力, 创造更多的公平与均等的机会条件,要使得低收入人群拥有畅通的向上流动的渠道。第三条,允许一部分人通过合法经营带头致富,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第四条,推进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尽力而为, 量力而行,不能超越现实的条件,也不能急于求成,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加强基础性的民生保障。第五条,对于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做好充分准备,给予充分理解。按照时间来看就是到 2035 年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关于实现路径,第一条,把三级分配放在一个制度框架里面考虑,同时也要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第二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提低、扩中、调高。第三条,平衡区域发展,缩小差距。第四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第五条,依法保护合法收入, 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第六条,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第七条,促进城乡融合,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循序渐进
实现共同富裕具有两方面的实质内容,一是“富裕”,即全体人民的平均生活水平达到富裕程度 ;二是“共享”,即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成果。这两方面是同等重要的。这意味着一方面我们要达到足够的富裕程度,另一方面是财富、收入、公共服务等各方面差距都比较小。
我国目前的经济总量位列全球第二,但是看人均水平又仅仅比全世界的平均水平高一点,也就是说我们的人均经济水平刚刚进入到全球收入水平最高的 40% 的国家的行列中。如果再从其他的标准来看,各项人均指标仅略高于全球的平均水平。这些数据反映出我们的发展程度、富裕程度还有待提高,中国经济还要继续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富裕,如果我们共同富裕的目标确定在 2035 年和 2050 年,还要考虑到那时候发达经济体的富裕程度和发展水平。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的发展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除了富裕程度,我们的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依然偏小, 无论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划分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标准,还是参照欧盟的标准来看,在 2018 年的时候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占比大概为 30%。中低收入的群体比例较大, 而低收入人群的分布大部分在农村,他们确确实实摆脱了绝对贫困,但是要把他们的收入水平提升到共同富裕的标准上来,任务还是相当艰巨。
另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也有待提高,比如城乡之间的养老差距等。

完善基础性制度安排
关于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的基础性制度问题,对于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这三个层次都需要进一步完善。
首先,初次分配改革的重点,是要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体系。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土地市场、数据资源市场等。比如,劳动力市场尚未达到充分自由流动的问题,要素市场分割扭曲的问题,还有资本市场垄断的问题,新出现的数据资源市场的问题,等等。所以要建立更完善的、公平竞争的要素市场,要让市场真正回归到市场的本质和功能。
其次,二次分配改革的重点,应该是进一步提高税收的条件,提高税收和转移支付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其中税收的作用更为重要,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的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当中发挥的作用非常大,特别是直接税部分。在企业和居民总体税负不变或有所下降的情况下,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另外如果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就要改革社保的缴费制度。
最后,三次分配改革重点是培育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建立鼓励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和相应配套政策。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相对经济发展水平来说是滞后的,不论是慈善组织的数量还是慈善捐赠的规模都有很大提升空间。
长期来看,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是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发展能力和机会。实践中最大的难题还是低收入人群,特别是农村的一部分低收入人群,如何提高他们的发展能力, 包括在人力资源方面进行投入,实现基础教育、在职培训等资源能够在代际之间传递,为他们和他们的子女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还需要各种帮扶政策,这需要政府的一些再分配政策加大转移支付的调节力度。

 

END


作者|李实(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

来源|《金融博览》2021年第11期

推文编辑|徐明聪


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致力于打造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和高端智库,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密切关注全国和浙江的共同富裕进程,通过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研究院自2021年6月成立以来,已取得了多项高水平研究成果,其中部分刊载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国内重要媒体,多位学者亦接受了《新闻联播》《新京报》《社会科学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彭博社等国内外多家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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