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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丨刘涛教授应邀参加“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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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1“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讲坛”第二期于10月13日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举行,主题为“新养老时代,关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浙江大学文科领军人才、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我院研究员刘涛教授应邀参加了此次讲坛,并在会上作题为《德国养老产业及其长期照护市场发展大趋势: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的主题演讲。



浙江大学文科领军人才、我院研究员刘涛教授

刘涛教授介绍说目前德国各地区的人口已经渐渐进入了中度到深度老龄化的状态,其实意味着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更新。市场的产品设计、家居设计、公共交通上都必须进行适老化的改造。而老年人的医疗产品、护理产品持续热销,老年人将成为内需经济重要的新引擎和新动力。以德国2013年数据为例子,绝对消费量老年人占第二。人均消费,老年人已经是德国第一。了解德国模式能让我们得到借鉴。


刘涛教授表示,德国采取的是国家监管,市场和社会操办的模式,这是它的一个大的发展趋势。目前德国的护理市场当前已经达到500亿欧元的规模,预计到2030年达到850亿的规模。如果把长护看作广义健康的一环,它已经是第三大市场。德国护理院中52.9%是由公益福利机构来提供的。第二大块43.6%是商业市场。剩下3.5%是国家提供。在德国医药保险领域完全实现社会自治管理,在护理领域国家也只介入了很小一部分。国家和市场结伴而行,有点像掌舵和划船的关系。他的特征是强制加入,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两选一强制参保。德国法定的商业保险是强制合同签署,只要符合条件,你就必须接受,他们的医疗保险也是这样。是一种国家和社会相互结合的混合性的市场。


德国模式和日本不同,在这个领域中财政没有补助,就是要靠社会保险内化来解决这个问题,由雇主和雇员两方缴费。国家有国家的责任,市场有市场的责任,公民有公民的责任,如果一开始社保就定为国家的福利,那么这个体系肯定会崩溃。德国的模式值得借鉴思考。正因为法定护理保险是部分覆盖险,这个特质,这个属性决定了公共护理制度只能承担部分费用,而不是全责。护理当然也有家庭的责任。所以这为长期护理补充的保险和长期护理领域的商业市场预留了巨大的空间。


德国在养老保险领域中有一个三支柱,法定的养老保险,职业养老保险,私人的、商业的养老保险。然后国家有一个专门的金融监督机构,联邦金融监督机构来监督,专门立了一部法,就是为了防止中间有骗局,有一个专门的法律来促进这个市场。德国目前已经形成了法定长期护理保险,加相互融合性的巴尔长护险,加商业长护险的模式。形成了在长期保险护理领域中的多支柱,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将来去学习和关注的。


刘涛教授表示德国制度的独特性在于,老年人长期照护需要从公共养老制度和商业养老机构二元关系的角度理解德国的养老服务和长期护理市场,特别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极大的促进了德国的长期护理的需求,同时也间接促进刺激了德国长期护理市场的发展。始终假设一个机制跟另外一个机制排斥是一个误区。关键是把国家的定位定清楚,国家深嵌到一个服务机构中就失去了中立,当不好裁判。德国的模式定位国家为管理型、监督型,为了监管可以立一部很详细的法律,画了一个范围,有一个秩序,让机构在里面竞争,违规之后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就是德国的国家和市场相互进入、相互综合的一个很奇特的思维。商业保险承担的是补充和辅助的功能,社会护理保险承担的是主体功能,多种机制相互并列,采取合作思维,养老保险如此,长期照护也是如此,医疗将来也是如此。


END

来源:陆家嘴金融网

推文编辑:邢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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