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干部嚣张,大脚踹翻老太太导致多处骨折!
        8月27日,陕西宝鸡凤翔区村民张女士反映,她年过六旬的母亲与邻居李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被对方踹伤致胸椎和腰椎受伤。
        张女士称,此前她家房屋因李家建房施工受到影响,两家产生过纠纷,邻里关系僵化。这次,因她母亲在门口挂的商店标识牌,再次与李某发生口角,被李某一脚踹翻致多处骨折。李某是当地文旅局的一名干部。该村村干部表示,打人事件疑似因为张家门前绿植被打药,墙面被弄湿,双方发生了口角,李某踹对方。


        事发附近监控视频显示,2003年8月26日8时左右,一名身穿紫色上衣的老人刚抬起右手,就被穿着黑衣服的男子踹了一脚,老人随即仰倒在绿植旁。一名身着蓝色衣服的男子上前查看并打电话。因绿植和隔板影响到了监控视频拍摄,监控未能拍到老人倒地后的画面。
       张女士表示,监控中紫衣老人是她母亲,年过六旬,蓝衣人是她父亲,黑衣人是李某。父亲在屋内听到外面有动静才出来查看,发现母亲被打后,父亲随即打电话求助。
       张女士介绍,她父母住在凤翔区城关镇一村庄,平常留守在村里,经营着一家商店,与李家房屋紧挨,多年来两家人父辈相熟,邻里关系也正常。李某是当地文旅局的干部,其妻子是一名教师。2022年,李某家建房施工,因两家房屋紧挨着,李某因建房导致她父母所居住房屋的墙面、房顶等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并出现漏水情况。
        李某在当时也承认对邻居张家造成的损失,并承诺给张家维修受损的房子,但后来没有兑现。张女士父母曾多次找李家问维修房子的事,但李家人态度发生了转变,不想给张家维修房子,因此,双方发生过纠纷。
       张女士称,她和哥哥在外地工作,得知此事后赶回家处理此事。事发后,张女士从母亲口中得知,事发当天母亲与李家发生口角可能与自家门口挂的商店标识牌有关,争吵时李某站在石墩子上踹了她母亲一脚。
       张女士出具的母亲受伤诊断证明显示,临床诊断胸、腰骨折,脑颅、腰、膝关节、背部软组织损伤,双膝皮肤擦伤,肋骨疑似骨折等。母亲被打后情绪低落,一开始子女也不好过多追问事发经过,直到陪母亲去派出所做笔录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尽管之前两家人发生过纠纷,但这次李某将其母亲踹伤,显然做的太过分了。目前,张女士母亲仍在医院治疗。


        该村村支书称,李某在区文旅局工作,李某的妻子是当地一学校的教职工,张家人开商店,两家之前就有矛盾。2022年,李某家盖房子曾与张家人发生过口角、产生纠纷,经过村委会调解,李某对张家的房屋有过维修。这次冲突的起因疑似为张家门前绿植被打药,墙面被弄湿,李某与张女士母亲再次发生口角,李某才有了踹对方的行为。针对纠纷是张家悬挂商店标识牌引发的说法,村支书表示需要进一步了解。
       村支书还表示,李某夫妻是双职工,村委不便管理,但此事发生在村里,村干部在有关部门处理时,只能讲道理讲事实,尽力调解,但谁都不能欺负人。
       凤翔区文旅局相关人员表示,李某是区文旅局的一名干部,关于他打人的事局里已知道,公安部门正在调查处理,农村建房子难免会有纠纷,但打人不对,该承担什么责任他要承担。
       宝鸡市公安局凤翔分局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情况不便透露,关于此事的具体调查处置情况,建议咨询分局政工室。但记者多次拨打该分局政工室电话,无人接听。
        案情基本明了,无论是不是因为挂商店招牌引发的纠纷,对方只要没有对李家有侵权行为,李家人无权干涉邻居张家的商店招牌。事发原因可能就是,张家门口的绿植被打药了,墙面也被弄湿了,在两家原本就有以往纠纷的情况下,再次发生口角不可避免。
        邻里关系是你让我,我让你,一旦因为一些琐事没有处理好留下隐患,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吵起来。如果两家邻居关系很好,一方把对方的墙弄湿了,也就不是问题了,甚至会当成笑话去说。问题就出在此前李家建房时造成了张家的房子受损,尽管李家承诺要维修张家的房子,但没有主动兑现承诺。


       村支书说的应该属实,是村委参与调解后李家人才给张家维修的房子,并不是主动兑现了自己的承诺,未主动承担自己的给邻居造成的损失,如果不是村委介入调解,李家不会给张家维修房子。
       从说话上看,该村的村支书人比较不错,讲话不绕弯子,说明了李家是双职工,这件事的处理村里做不了主,只能配合调查,但任何人都不能在村子里欺负别人。最后这句话显然是说李家人的,两家相对比较,张家属于弱势家庭,也是在两家纠纷过程中,财产和人身受到损害的一方。
       张女士母亲腰部骨折、疑似肋骨骨折,可以要求当地警方立案,并做伤情鉴定,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仅腰部骨折一项就可以鉴定为轻伤二级,如果肋骨骨折超过两根,也属于轻伤二级,拿到轻伤鉴定结果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李某涉嫌故意伤害。
        张女士母亲受伤严重,仍在医院里治疗,当地官方不能仅用调解来解决此事,警方应该及时立案,根据张女士母亲做出的伤情鉴定结果,如果构成轻伤二级以上伤情,就应该将打人的李某依法控制,提交当地检察院批捕。
        邻里之间发生纠纷可以先找村委进行调解,双方调解不成走法律程序,在争吵中打人是违法行为,况且被打的张女士母亲已经受伤住进医院。
       本案事实清楚,打人者不能因为是区文旅局的领导干部就可以逃脱法律追究。现在张家应该做的是要求当地警方立案,为走法律程序对伤情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如构成轻伤二级,就够嚣张的文旅局干部李某长记性了,民事刑事一个都缺不了。关注下方号,关注民生,谢谢!
旧时代刑不上大夫,如今刑不上小吏和校长,近期案例!
都是戏精,连被抓后忏悔都是演技!
继续编,给老百姓福利容易产生福利病!
拿核污水制造混乱的刘某被抓了,胡锡进也被举报了!
愤怒,女子被强奸证据十足警方不立案,无奈自杀!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