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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看云南消防这五年→

云南发布 2023-11-07




  10月31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举行“云南消防这五年”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赵嘉 摄


改革转制以来

全省消防救援队伍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积极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中

当先锋、打头阵

为维护全省安全发展

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5年来
全省共发生火灾6.4万起、死亡472人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7.3亿元
亡人数、财产损失数较同期分别下降6%和9%
云南省比较突出的农村“小火亡人”占比
从同期的70.1%下降至59.7%
未发生亡10人以上的火灾
消防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成效

↓↓↓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





  全面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两次修订《云南省消防条例》并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省政府出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等5部地方政府规章,先后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28个规范性文件,为消防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发布《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将消防工作纳入全省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政务督查范畴,逐年与州(市)政府和39家省直行业部门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43个省直部门198项消防工作职责任务分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严格落实部门联席会议、行业信息互通、突出问题通报等工作制度,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消防工作体系运行更加顺畅。








消防综合治理效能更加突显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行动,编制17类重点行业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手册,开展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城中村”、出租房等23个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聘请第三方机构对852家行业示范单位和全省所有“四名一文一传”场所进行联合会诊,主动服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火灾隐患整改,省、州(市)、县(区)3级先后挂牌督办1457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并全部整改销案。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出台《加强城市消防安全的实施意见》,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16部门出台《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城乡火灾防控体系日益完善。主动服务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制定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服务保障建设工程286个、培训重点岗位员工5000余人次。


  5年来,全省各级消防部门累计检查社会单位89万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35万余处,全省连续9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全国综合排名第一。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升






  聚焦云南省灾害事故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灭火救援新技术、新战法,引入9类国际先进的专业救援技术培训,连续2年牵头举办全国山地救援技术交流活动和新能源行业灭火救援技术研讨会,创新开展符合国际标准的搜救犬等级认证考评和化工灭火、地震救援、高寒地区救援效能测试,为全国消防贡献了“云南智慧”。着力打造山难、水域、搜救犬、真烟真火等专业化训练“品牌”,连续12年与法国宪兵部队合作,在昭通大山包打造了全国一流的山难救援实训基地;连续7年与国际搜救联盟合作,建成了世界一流、全国领先的智能化水域救援训练基地,已为全国培养了4300余名水域救援业务骨干;总投资1.6亿元、世界最大的城市内涝救援训练场即将在昭通建成使用;国家消防救援局水域救援、室内烟火特性训练基地在云南挂牌成立,是全国唯一拥有两个“国家级”消防训练基地的省份。


  5年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累计接处警25.76万起、营救遇险群众3万余人、疏散转移被困群众8.6万人、保护财产价值47.42亿元,打赢了麻栗坡抗洪、漾濞抗震、安宁处爆、哀牢山搜救、苍山救援等一场场硬仗。








社会消防安全基础有效夯实






  大力破解基层消防力量匮乏难题,报请省政府常务会审议、推动与省委编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省一次性新增1116名事业编、4117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全省560个乡镇(街道)建成消防工作“一队一站一委”,探索建立了“政府主导、消防主建、力量整合、效能优化”的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云南模式”。基层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新建重点单位、社区(村)微型消防站2.6万个,社会消防服务蓬勃发展,全省已有注册消防工程师632人,消防设施操作员近4万人。5年来,全省新建消防站65个,目前共有296个消防站投入执勤使用(普通站217个、小型站79个),消防队站覆盖城市建成区面积由5年前的71%提升至90%,市政消火栓从2.2万个增加到5.4万个,全省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优化。








消防队伍改革发展卓有成效





  2018年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云南消防以最坚决的态度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始终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从严治队,树立了“改制不改初心、换装不换本色”的良好形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增效“十六条措施”,立起了聚焦主业、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实施“云岭消防英才工程”和“百名干部挂职锻炼计划”,每年组织干部在机关与基层、省会支队与州(市)支队之间双向交流挂职,每年选派干部到地方党政机关挂职锻炼,有力盘活了人才资源、激发队伍活力。


  5年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先后7人(次)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接见,16个集体、19名个人受到国家部委表彰,28个集体、11名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涌现出了“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董永山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5年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未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火情由2017年的92件次减少到2022年的66件次,降幅39%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扛牢扛实责任
  扛牢党委(党组)消防安全责任。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到各级教育工委、教育体育局党委和高校党委,均将消防安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与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共同推进,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
  扛实岗位责任。全省教育系统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总体抓,分管负责同志负主责、统筹抓,学校消防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负具体责任、具体抓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职责体系。
  织牢织密校园消防安全网。全省学校建立健全校领导负责、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消防安全人员具体负责、教师班主任分片分点包干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系,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




抓实日常管理
  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的工作制度。
  加强消防器材配备。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更换,保持良好性能。
  强化消防工作人员的日常训练和业务培训。




强化宣传教育

  落实日常教育。全面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确保消防安全教育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充分利用橱窗、板报、校园广播、网站等,通过情景式、体验式的学习方式,提高学生的参与率,提升学生消防技能。
  强化重点时段宣传教育。利用“五一”“国庆”“中秋”等节日,强化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强化家校联动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为家长讲一个消防安全事故案例、参观一次消防救援站、查找一处身边的火灾隐患、绘制一张家庭疏散图并进行演练”的“四个一”活动,鼓励家长带领孩子参加“走进消防救援站”主题实践、消防安全知识答题等活动,积极宣传身边人、身边事,做到“一人会、一家懂”,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教育氛围。




落实隐患排查整治

  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教育部门和学校通过随机、不定时,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
  突出重点部位。各地各校联合消防部门,重点围绕学校消防系统故障损坏、违章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电线电路、电动车停放充电、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方面对各校的消防现状进行排查整治。
  紧盯重点时段。紧盯放假前后、节假日、重要活动涉及地域、地点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对日常工作中不注意不注重不经常检查的地点、区域、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的实地排查。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综合施策最大限度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了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始终保持对消防安全形势的清醒认识,高度重视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及时调整充实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监管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项目,与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制定年度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消防安全职责分工方案、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岗位责任和任务分工,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构建长效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焊接切割施工安全、消防设施配置设置、用电用气安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整治事项,分阶段压茬推进工作。




完善制度,强化保障

  紧盯短板弱项,加强调查研究,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云南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对安全疏散设施、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以及火灾事故处置等作了“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对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等频次、内容进行量化细化,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标准指引。5年来,云南省民政厅累计投入7.6亿元,连续4年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行动,补助支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消防设施设备改造,不断完善、提升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累计开展消防安全培训5300余场次,培训16万余人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5600余次,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水平显著提升。




聚焦源头,夯实基础

  建立并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全省民政系统养老、儿童和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指导手册》,把消防安全纳入高风险辨识内容,依法依规制定相关管控措施,为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风险识别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提供示范指导。以“线上+线下”“授课+观摩”的方式,对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及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明确到2024年底,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覆盖目标,组织开展第一批双重预防机制标杆机构创建工作,并将创建率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指标项。


  深化民政服务机构火灾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回头看”、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突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省“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等系列专项工作,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每月一自查制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及时派出工作组,邀请安全工程专家,到实地开展督导,限期完成整改,有效避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专业、走过场。5年来,全省民政服务机构累计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点3400多个。


  合力推进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强化城乡社区服务平安建设供给,将村(社区)消防管理纳入村级组织职责内容,督促各地民政部门持续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消防演练。持续关注特殊群体消防安全,在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过程中,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教育,协同推动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倡导文明祭扫、移风易俗,每年清明节期间,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做好火源火种管控,全省连续16年清明祭扫无安全责任事故。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注重宣传教育,动员全系统、全服务对象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今年安全管理月期间,云南省民政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举办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民政服务机构火灾事故应急演练,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参与“蓝朋友陪你涨知识”——消防知识网络互动答题活动,有效促进提升了民政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消防安全意识,营造了消防安全浓厚氛围。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在防范建设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稳步开展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体制机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理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流程。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法律法规资料汇编》,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培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人员3000余人次,为顺利承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省共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项目13664个,办结13497个,办结率98.78%;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9344个,办结8632个,办结率92.38%;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项目6040个,办结5770个,办结率95.53%。




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及传统村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及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及传统村落保护责任书制度,扎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及传统村落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

  积极推进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将消防设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内容,明确老旧小区消防改造要求。2019年以来,全省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16万个、92.23万户,有效提升了老旧小区消防基础设施。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

  今年8月1日起《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燃气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近年来,全省加快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整改,整改完成率达99.86%;老化燃气管道累计改造279公里;累计入户安检472.6万户次;餐饮等非居民燃气用户报警器动态全覆盖安装共11.94万户;排查不合格橡胶软管6.79万户,动态完成整改。同时,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44255次,查处违法行为422起,取缔企业1家、吊销许可17家、处罚违规行为107起,收缴不合格钢瓶11898个,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物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

  持续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行为,2020年以来,累计排查居民住宅小区8911个,完成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划标线数量14339处,设置消防车通道警示牌数量21201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已明确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物业管理范围,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物业服务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等各方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如期启动

  在第32个全国消防日到来之际,制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常识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开展宣传月活动,为建设“平安住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5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传导压力抓责任

  抓严部门监管责任。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推动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省文化和旅游厅组成8个挂钩督导组,每年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州、市调研督导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


  抓牢属地管理责任。每年都针对暑期、冬春等重要时段和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将火灾隐患反馈属地政府加强整改,不断推动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抓实消防主体责任。全省文旅系统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全面排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文旅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抓细个人消防责任。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做好涉文旅场所个人消防安全防护,提醒游客不得带火种进入景区森林和易燃密闭环境,引导游客做自身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确保不因个人原因引发火灾。




警钟长鸣抓防范

  抓基础。分地区、按行业基本建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基础、防控、责任、应急“4张清单”,形成了10类220项清单库,实行动态管理、销号处理。13次组织全省文旅行业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向全省文旅系统转发火灾预警通知547份,发出火灾风险提示276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5份,发现的82个风险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抓审核。从严规范各类品牌创建工作,对申报、评选、认定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文物保护单位、非遗工坊、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及审批营业性演出等,都把消防安全作为必备必查必验必审的重要前置条件和内容;将消防安全纳入重点旅游景区规划建设,督促旅游企业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审定工作,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目前,云南省87个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35个省级非遗工坊、557家A级旅游景区、452家星级饭店、162家等级旅游民宿,都按规定进行了严格的消防安全审核。


  抓建设。着力推进消防安防工程建设,所有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均设立微型消防站或兼职消防队,应急灭火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强化统筹抓推进

  抓统筹。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形成了分析研判、日常暗访、重点检查、督促整改、部门联动、隐患约谈6项机制,推进检查常态化、隐患清单化、责任明细化、整改问效化、动态清零化、工作闭环化,以机制促长治。


  抓协同。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横向协同,行业主管和企业主责同向发力,凝聚常态运行的工作合力。比如,省消防救援总队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消防标准化验收同时,全程指导集中提醒反馈了一批消防安全隐患,现已100%整改到位。


  抓监管。按照省消安委的部署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5年来,组织全省文旅系统抽查检查企业893家次,帮扶指导重点企业264家次;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26家次,实施行政处罚69次;帮扶指导重点县(市、区)159次,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24次;共联合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省级部门开展了15次以上消防安全检查,检查612个消防安全重点环节、部位,下达整改通知书37份,对发现的76个风险隐患逐项整改销号。


多年来,省卫生健康委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特点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和管理“双统筹”实现消防安全高起点谋划、高频次督查、高标准落实切实筑牢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屏障↓↓↓


“全链条”构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压责任。全系统年度分层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细化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和业务人员岗位责任。落实真奖实评,将消防安全纳入卫生健康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比重由2%提升至4%,考核结果与各级医疗机构绩效、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双挂钩”,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的,落实“一票否优”制度。


  明责任。按照差异化原则,明晰医疗卫生和相关机构危化品、医疗特种设备、高层建筑、电气安全、后勤等领域消防安全条块责任,细化梳理省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21项,压实“三管三必须”要求。


  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带动,明确各层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度消防安全安排部署、一线检查不少于6次,督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负责人下沉一线,抓实条块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完善全系统消防安全调度机制,持续强化消防安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机制。




“全环节”赋能消防安全规范管理

  重标准。2021年在全国行业系统率先制定《云南省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先后在文山、楚雄两次召开全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推进会,推动9个州(市)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标准化创建方案。全省612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围绕消防安全职责、场所设置、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及应急程序等11项标准、76项细则,累计投入消防安全资金2330余万元,对标落实标准化创建工作。


  建制度。深刻汲取医疗机构事故教训,持续规范医疗领域消防安全操作流程,重点制定医院卫生机构有限空间作业、动火用电用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规范管理制度21项。同步绘制《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风险检查指引》,制作《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示范宣教片》,针对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突出医疗机构门诊、病房、ICU重症监护室、氧气站、地下空间、燃气使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细化分解427项重点风险环节和检查重点,推动风险辨识一张图、隐患排查“一张网”。


  促提升。强化重点设施升级改造力度,先后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打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工程、老旧电力电器改造工程和消防设施升级工程,推动7790余家医疗机构按照现行标准,落实烟感、喷淋、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等设施的改造,切实提升了消防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




“全覆盖”清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强措施。先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等专项治理14个,打出隐患整治“组合拳”。突出精准推动隐患排查,把单一的自上而下检查转化为自检自查、交叉检查互鉴、专业机构联合督导、专家巡查、派驻挂联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整合各类力量,消除隐患问题。


  严监管。针对各级医疗机构检查发现的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应急救援通道、使用易燃建筑材料、电动车封闭空间充电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累计动态跟踪隐患问题突出医疗卫生单位431个,整治销号、立行立改一般性隐患问题3190余个,对账销号较大以上消防安全隐患问题840余个。其中,按时限要求整治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反馈消防安全隐患问题140余个。


  抓关键。新冠疫情期间,对定点医疗机构、方舱医院、疫苗接种点等涉疫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实地检查、调研,研判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与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指南》,明确消防安全标准,强化规范执行力度。围绕消防安全设施配置、专业人员配备、消防安全巡查等,实体化、专业化开展对口督导,先后开展实地检查940家次,督促整改隐患430余处,实现抗疫、防火两手抓、两不误,牢牢守住疫情期间消防安全底线。


  快行动。坚持以事为鉴,做到有警醒、有行动。各州(市)累计完成1.9万家重点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基本实现全覆盖。以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省卫生健康委对4家消防隐患问题突出的省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警示约谈,对16个州(市)涉及76家医疗机构消防较大安全隐患问题集中交办、定期调度,并组织“回头看”,切实推动隐患“清零”。省卫生健康委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做法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充分肯定。




“全要素”提升消防安全应急能力

  重实训。注重提升人的素质,全系统建立220人的消防安全专家库,落实日常督察、定期形势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连续举办6届全系统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大比武”活动,以练促训、以训促战,累计培训消防安全专业化队伍275支1890余人。针对初期火灾,初步实现“1分钟响应赶到、3分钟到场补救、5分钟增援到位”。以“平安医院”建设为契机,加快推广医院“警消队”安防建设,突出平战结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夯基础。注重夯实物的基础,以医疗卫生机构为单元,强化内部自防自救建设。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成更新微型消防站2960余个,省一院、附一院、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等30余家大型医疗机构推动建设消防安全实时火情预警和监控系统,大力推动“智慧消防”建设。紧盯重点领域,推动72家城区医疗机构升级医用氧气站消防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消防安全距离达标工作。


  强联动。注重提高技的水平,各级医疗机构引入第三方和专业机构,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质检和维保,组织开展工作技防评估。建立与各级消防部门联动联勤机制,实现风险联动研判、检查联动开展、问题联动整治,有效提升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同步推动全省大型医疗机构完善消防应急预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结合火控形势,实行动态调整。




“全方位”打造消防安全宣传矩阵

  抓载体。围绕提升医疗机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精准制定方案,利用卫生健康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搭建宣传载体,形成辐射广,效果好的宣传“矩阵”。


  重辐射。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进医院、进科室”活动,组织各级医疗机构以授课、宣讲、演练、警示教育等活动,针对火灾防范、预警、处置开展全员培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加大投入,重点部位实现消防标志规范设置“全覆盖”,按要求张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挂图、各类消防宣传标语、制度牌等,做到“抬头有警、防范入心”。


  强培训。着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督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个科室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员,开展消防知识宣讲和消防安全提醒,把消防应急知识培训作为医疗机构职工的“入门课”和“必修课”,常态化开展培训演练。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将组织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四个能力”考试,落实应知应会,努力营造“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


11月是全国119消防宣传月

今年119消防宣传月的主题

是“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云南将主要部署八项活动

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营造“全民学消防”的氛围

↓↓↓



第一项活动

  “云南消防这五年”专场新闻发布会。10月31日发布会的召开,标志着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五周年主题宣传和全省消防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全省16个州(市)也将陆续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队伍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工作成效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安排等工作情况。


第二项活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座谈会。拟于11月9日前后召开。


第三项活动

  “忠诚之光·逆行之路——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成果展”。在全省人员密集的商场、市场、广场、机场、车站举行成果展,全面展示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学习践行训词精神的主要成果。


第四项活动

  新闻媒体“话消防”活动。通过各级主流媒体发表综述、评论员文章、署名文章、人物特写等,宣传展示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英勇事迹和良好形象。


第五项活动

  “消防志愿行”系列活动。宣传月期间,云南消防将举办“云岭十佳消防志愿者团队”和“云岭百名优秀消防志愿者”评选活动,开展“消防公益说”代言、打卡消防站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全民参与消防、支持消防的热情。总队首批推出的18个“最美消防站”每周将对外开放3次以上,其他消防站每周对外开放两次以上,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体验和互动交流,让群众沉浸式学习消防知识,近距离感受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


第六项活动

  “119灯光秀”活动。11月8日至10日,全省各地地标性建筑以及商业中心、繁华路段、交通枢纽、城市综合体等特色灯饰、LED显示屏,将举行119主题灯光秀,集中播放消防标语、公益广告、宣传片,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第七项活动

  “消防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云南消防将联合省内各大通信运营商、昆明轨道集团和美团公司,开展以消防宣传为主题的提示短信发送、“火焰蓝”号消防专列地铁发车、共享单车骑行卡赠送等活动,营造“全民学消防”的氛围。


第八项活动

  “消防救援云PK”直播活动。云南消防精心筹划了4场直播活动,每周一场,第一周是“水域救援云PK”、第二周是“山岳救援云PK”、第三周是“消防搜救犬云PK”、第四周是“世界文化遗产守护云PK”,每一场都很精彩,请大家多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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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自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设计:韩卓江

编辑:郭晨泽 陈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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