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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枫 | 如何正确理解 “隐性进程” 和 “双重叙事进程” ?——申丹教授访谈

【作者简介】

申丹,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博雅讲席教授、人文学部主任,受聘为美国Narrative杂志顾问、Style杂志顾问、英国Language and Literature杂志编委、英美Routledge Encyclopedia of Narrative Theory顾问编委,连年上榜Elsevier在国际上高被引的中国学者榜单。研究方向:叙事理论与小说阐释、文体学、翻译学。


申丹 教授


段枫,北京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博士,教育部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上海市浦江学者,上海市曙光学者,现为复旦大学外文学院英文系副教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上海市哲社、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子项目等多个研究项目。成果见《外国文学评论》、Style, Neohelicon,《外国文学研究》《当代外国文学》《国外文学》《英美文学研究论丛》《复旦外国语言文学论丛》等刊物,涉及叙事理论、库切研究、文学童话、绘画小说、犯罪小说等相关研究领域。


段枫 副教授


如何正确理解

“隐性进程” 和 “双重叙事进程” ? 

——申丹教授访谈

原文载于《复旦外国语言文学论丛》2021年秋季号,经作者授权由 “外国文学文艺研究” 微信公众号推出,内容有微调。



摘要:申丹教授是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人文学部主任,国际顶级期刊《叙事》(美国) 和《文体》(美国) 的顾问、《语言与文学》(英国) 的编委,以及欧美《劳特利奇叙事理论百科全书》的顾问编委。近10年来,申丹教授在国内外陆续提出 “隐性进程” 以及由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 (显性进程) 所构成的 “双重叙事进程” 概念,在叙事理论和文学研究界引起了巨大反响。2021年夏,申丹教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接受了复旦大学外文学院段枫副教授的书面访谈。申丹教授对 “隐性进程” 和 “双重叙事进程” 概念进行了细致说明,介绍了这一理论在西方理论界引起的一些误解和争议,也深入剖析了造成误解和争议的根本原因。究其根本,对 “隐性进程” 和 “双重进程” 的把握,不但涉及对这一理论如何超越了长期研究传统的正确理解,也需要将这一原创性术语与其他概念进行辨析和比较。这一访谈旨在厘清“隐性进程”和“双重叙事进程”等概念,并阐明这一理论在应用于批评实践时容易遇到的问题。

关键词:隐性进程;双重叙事进程;访谈;厘清误解;避免误用




段枫:申丹教授,谢谢您接受这次访谈。您提出的 “隐性进程” 和 “双重叙事进程” (也称 “双重叙事运动”) 理论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大反响。2017年,您作为4位特邀主旨发言人之一,在欧洲叙事学协会 (ENN) 第五届双年会 (布拉格) 上做了长达1小时的大会报告《双重叙事运动能如何重构和拓展叙事学?》;法国的叙事学常用术语网站已将 “隐性进程” (“Progression cachée”) 列为国际叙事学界的常用术语;美国权威杂志《文体》更是在今年春季以特刊形式对您的这一理论展开了专题探讨。国内也已有数十篇期刊论文将您的理论运用于不同体裁和不同媒介的文本分析。从国内外学界的接受来看,您首创的这一理论由于其与叙事批评传统之间的紧密联系、其本身的理论突破性和革命性,在引起重大反响的同时也激起了争议和疑惑,并出现了误用的情况。希望今天的访谈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您的这一革命性理论。我注意到,您在一系列相关文章和专著中,都强调需要打破亚里士多德以来批评传统的束缚才能看到 “隐性进程”。怎样把握这一点呢?

申丹: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非常重视情节发展;他虽然区分了悲剧的六大要素,但他认为情节是最为重要的。与传统的 “结局性” 情节相对照,在现代作品中,出现了 “展示性” 的情节,仅仅展示生活的某个片段,更加重视揭示人物的性格。但无论情节有多重要,属于哪一类,也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通常我们都会带着 “情节、人物、背景” 的框架来读作品。批评家在阐释作品时,倾向于先概述情节。就模仿性作品而言,对于这种概述,不难达成共识。情节可能含有不同层次和不同分支,也可能具有含混性和复杂性,批评家也往往会从各种角度切入对情节的阐释。但无论是什么情况,一般都仅仅关注 “情节发展” 这一种叙事运动。批评家会着力挖掘情节的深层意义 (尤其是隐含的象征意义),有时会忽略从情节的角度来看无足轻重的细节,也可能会把与情节发展相冲突的文本成分往情节的主题轨道上硬拉,或者将这些地方视为情节发展本身的转向。要看到 “隐性进程”,首先需要突破仅仅关注情节这一种叙事运动的思维定式,看到在有的作品中,可能存在跟情节并列前行的另外一种叙事运动。隐性进程的重要提示,往往是从情节发展的角度来看显得琐碎离题或者与情节的主题走向相冲突的局部文本成分。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需要仔细考察这些文本成分是否与其他地方的文本成分相呼应,联手构成情节发展背后的另外一种叙事运动。这两种叙事运动各自沿着其自身的主题轨道独立向前运行,不发生交集。它们表达出不同的主题意义,塑造出不同的人物形象,产生不同的审美价值。有的隐性进程其实不难发现,但我们一直认为情节发展是唯一的叙事运动,这种先入为主的思维定式造成了视觉盲点,遮蔽了隐性进程。正如H.波特·阿博特 (Porter Abbott) 所言,“读者看不到隐性进程,并非因为它十分隐蔽,而是因为读者的阐释框架不允许他们看到就在眼前的东西” (2013:560)。

段枫:在您提出 “隐性进程” 概念之前,也有一些西方学者提出了 “隐匿情节” (submerged plot)、“隐性情节” (covert plot) 等概念。“隐性进程” 与这些术语之间的根本差异是什么?在不同场合,您提到其他学者探讨的叙事暗流仍然属于情节范畴,构成情节的深层意义,那么,您提出的这一概念与前述概念的本质差别,也就是 “隐性进程” 概念的原创性,是否已经被这些学者所接受和认可呢?

申丹:今年美国《文体》杂志的春季刊将全部篇幅用于探讨我的目标论文《“隐性进程” 与双重叙事动力》,有来自9个国家的16位学者接受编辑部的邀请参加了讨论,您也是其中之一。目标论文的第一节集中阐述了 “隐性进程” 与以往探讨叙事暗流的各种概念之不同。为慎重起见,我在交稿之前把相关文字发给了能联系上的相关概念的提出者,包括提出 “隐匿情节” 的凯利·马什 (Kelly A. Marsh) 和提出 “隐性情节” 的戴维·里克特 (DavidRichter)。他们都完全赞同我对 “隐性进程” 和他们提出的概念所做的本质区分,认可我提出的 “隐性进程” 打破了长期研究传统的束缚,首次把视野拓展到了与情节并行的另外一种叙事运动。值得一提的是,马什在其2016年出版的专著 (Marsh, 2016) 中,探讨了从维多利亚时期一直到当代的多部小说中的隐匿情节,但无论小说内容如何变化,她一直聚焦于女主人公的婚恋过程与已故母亲婚恋过程的隐蔽关联,这种关联毫无例外地都在情节发展的范畴之内运作。马什是应邀在《文体》特刊上回应我的目标论文的学者之一,她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对我的理论的支持,并用戏剧文本来说明我的理论的原创性和重要性 (Marsh, 2021)。里克特虽然未参加这场讨论,但在给我的电邮中也坦言,他提出 “隐性情节” 的目的在于更好地阐释情节发展本身,而不是像 “隐性进程” 那样旨在将注意力转向情节背后的另外一种叙事运动。里克特关注的是情节发展中一个具有重要主题意义的分支,而这一分支在以往的研究中被忽略 (Richter, 82-90)。我们知道,在有的小说,尤其是中、长篇小说中,情节发展本身很复杂,具有不同层次和不同分支,但均在情节发展的范畴内部运作——所以批评界才会将其视为情节本身的层次和分支。我在目标论文交稿之前未能联系上提出 “隐性情节” 的英国学者塞德里克·沃茨 (Cedric Watts)。去年年底,他给我寄来了一封信,说他在我的专著[Shen,2016 (2014)]中读到了 “隐性进程”,但认为这一概念跟他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 “隐性情节” 是一回事。我回信告诉他我的电邮地址,并提醒他关注即将面世的、探讨我的理论的《文体》特刊,尤其是我的目标论文,其中有一小节阐述我的 “隐性进程” 与他的 “隐性情节” 概念的本质区别。随后,我们进行了多轮电邮交流,他起初坚持认为我的概念没有新意,但最后终于被我说服,接受了 “隐性进程” 的创新性。

段枫:这个学术探讨和对话的过程应该很有趣,对读者应该也很具启发意义。沃茨教授为何开始时认为您的 “隐性进程” 与他的 “隐性情节” 是一回事呢?您又是如何说服他接受这一概念的创新性的呢?

申丹:沃茨提出的 “隐性情节”,主要指涉小说情节中未被提及的一个隐蔽的事件序列,包括某人物在情节的局部针对另一人物所施行的阴谋诡计。他有时也把注意力引向持续时间更长的事件序列。在探讨康拉德的《阿尔迈耶的愚蠢》(Almayer's Folly)时,他提出了以下问题:“戴恩为何会遇到埋伏?他被背叛了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是谁背叛了他?目的是什么?”沃茨认为,只要提出这样的问题,并追寻答案,就会发现 “隐性情节”。在他看来,以往的批评家所忽略的是:阿拉伯商人对戴恩的背叛构成 “情节的支点”,而根据这一支点来探索情节发展,就能看到其富含反讽意味的复杂主题意义 (Watts, 47-51)。无论是聚焦于情节的某个环节还是其持续发展,沃茨的目的始终没有变化,即通过挖掘 “隐性情节” 来更好地理解情节发展本身。在跟我对话的过程中,沃茨开始时提出,我的 “隐性进程” 跟他的 “隐性情节” 并无二致,关注的都是情节内部的一个事件序列,其作用都是拓展或加深对 “情节序列” 的理解。我说我关注的不再是情节发展本身,而是独立于情节发展的另外一种叙事运动。这时他话锋一转,又说我关注的仅仅是主题意义,而他关注的是情节序列及其主题意义。我的答复是:隐性进程是一种表达主题意义的叙事运动,这一点与隐性情节是相同的,两者的区别在于隐性情节是情节发展的内部运作,而隐性进程则在情节发展之外,构成另外一个自成一体的表意轨道;同样的文字沿着这些并行的表意轨道,会表达出不同的主题意义,塑造出不同的人物形象。沃茨回应说:我关注的只不过是威廉·燕卜荪 (William Empson) 在《复义七型》(Seven Types of Ambiguity) 中所说的 “复义”。我解释说:复义指的是词语本身的两种或多种意义,如双关语或一词多义。诚然,复义也指涉词语在诗歌语境的压力下所产生的两种相互冲突的意义,但这里的语境指的就是诗歌的上下文,仅仅涉及一种叙事运动或者根本不涉及叙事运动(如不少西方抒情诗),“复义” 概念依然处于亚里士多德以来的研究传统中,而我的关注点则超出了研究传统,聚焦于词语在两种互为对照甚至互不相容的叙事运动中产生的不同意义——在每一种叙事运动中,词语仅仅产生由这种叙事运动所决定的一种明确的特定意义。这时沃茨话锋又一转,说亚里士多德没有关注隐性情节,因此他自己提出的 “隐性情节” 同样是 “反亚里士多德的” (anti-Aristotelian)。我回应道:亚里士多德聚焦于情节发展,沃茨本人也是——“隐性情节” 概念仅仅是为了更好地阐释情节发展本身,因此没有超出这一传统。这时沃茨话锋再次转换,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 “您是否同意这样的看法:一篇作品的主题意义必须从情节发展的成分中产生,因为主题意义无法自我生成?您是否同意您说的 ‘进程’ 归根结底是从情节中产生的,因为如果没有情节,就不可能有进程?” 我说我不同意这样的看法,如果一篇作品含有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这两种叙事运动,后者的主题意义就会从这个独立于情节发展的叙事暗流中产生。在曼斯菲尔德的《心理》中,情节发展描述的是男女主人公相互激情暗恋,而隐性进程描述的则是女主人公单相思,男主人公并未动情。后者的主题意义只可能在情节背后的这股暗流里产生 (Shen, 2015)。在安布罗斯·比尔斯的《空中骑士》中,情节发展仅仅抨击战争的残酷无情,父亲和儿子都是战争的牺牲品;与此相对照,隐性进程聚焦于人物的高度责任感,父子的形象变得高大,父亲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被神圣化,邀请读者加以赞赏。这两种叙事运动的主题意义和人物形象是相互冲突、互不相容的 (Shen, 2017)。在凯特·肖邦的《一双丝袜》中,在复杂的情节发展背后,还存在一个以自然主义为主导的隐性进程,表达出与情节发展相冲突的主题意义,塑造出不同的人物形象 (Shen, forthcoming)。我不仅把分析这些作品的论文发送给沃茨,而且还引出了其中的某些片段,请他仔细阅读,看清文字如何在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中沿着相互独立、相互冲突的表意轨道,表达出不同的主题意义。我也提醒他关注这一点:这些作品已经出版了上百年,历代批评家都未发现我揭示出来的隐性进程,这并不是因为批评家们的眼光不够锐利,而是因为他们仅仅关注了情节发展。

段枫:这个过程确实比较曲折。您认为沃茨教授为何这么难以接受您的观点呢?

申丹:这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他是萨塞克斯大学的荣誉退休教授,很有名的老学者,非常自信;另外,他是英国学者,对中国人在西方文论领域的创新似乎不易接受,在这方面美国学者更为开放。不过这都是题外话,主要原因是他深受聚焦于情节发展的长期研究传统的影响。其实,直到最后,他也只是接受了这一点:我的 “隐性进程” 是具有创新性的概念,不同于他自己的 “隐性情节”。然而,他始终觉得事件序列只有在情节发展里面才有。我告诉他,隐性进程同样包含特定事件序列,但与情节中事件序列的主题走向不同,甚至可以完全相反。就事件序列而言,“情节发展” 和 “隐性进程” 之间至少存在以下4种关系:(1) 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中的事件序列完全相同,譬如肖邦《黛西蕾的婴孩》中反种族主义的情节发展和暗暗赞赏种族主义的隐性进程(Shen, 2016:70-93);又如在弗兰克·米勒的《斯巴达300勇士》中,情节发展与隐性进程中的事件序列是一样的,但情节发展聚焦于斯巴达国王率领的300勇士与野蛮的波斯军队之间的争斗,而隐性进程则聚焦于这300勇士的自由愿望与其狂热的集体主义之间的冲突 (Candel, 2020)。(2) 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在表面上共享事件序列,而实际上则不然。譬如在曼斯菲尔德的《心理》中,我们在情节发展里看到的是男方的心理活动,而在隐性进程里,则发现这是女方将自己的想象投射到男方头脑里,是女方自己的心理活动(Shen, 2015)。(3) 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共享事件序列,但隐性进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从情节发展的角度来看显得无关紧要的文本成分,譬如卡夫卡的《判决》(Shen, 2019) 。(4) 隐性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从情节发展的角度看上去无足轻重的文本成分,譬如曼斯菲尔德的《苍蝇》(Shen, 2013)。但即便在这一类里,事件序列的作用依然不可低估。在《苍蝇》中,情节发展富含象征意义,围绕战争、死亡、悲伤、施害/受害、无助等展开;在情节发展背后,存在一个没有象征意义的隐性进程,仅仅围绕对男主人公虚荣自傲的反讽展开。在这个贯穿全文的暗流里,男主人公的老朋友、妇女、随从、儿子和苍蝇都先后成了反讽其虚荣自傲的手段,这涉及作品中的很多相关事件(申丹, 2021:253-274)。值得强调的是,要把握以上这4种情况,都需要打破亚里士多德以来研究传统的束缚,认识到:(1) 情节发展背后可能存在另外一种叙事运动;(2) 同样的事件序列可以同时在两个叙事进程里运作,产生相互对照甚至相互颠覆的主题意义;(3) 无论隐性进程在多大程度上与情节发展共享同样的事件序列,它都有其自身独立的表意轨道,自始至终与情节发展并列前行。

段枫:沃茨教授认为只有情节发展里面才有事件序列,他的这一观点是否具有代表性呢?

申丹:沃茨的这种观点有相当的代表性,这其实是对我的理论产生疑惑和争议的主要根源,也是误用我的理论的主要原因之一。正是因为将事件序列仅仅与情节发展相联,不少学者走不出情节发展的藩篱,看不到与其并行的另外一种叙事运动。我的理论的突破性和革命性正是在于打破了这种传统框架的束缚。在探讨我的理论的《文体》特刊中,我国学者熟悉的叙事学家布莱恩·理查森 (Brian Richardson) 和他的合作撰稿人将隐性进程视为 “一种情节布局” (a kind of plotting),他们还提出了这样的问题:“隐性进程是否能成为情节的一部分?”(Richardson and Wei,68,70) 这种误解和疑惑都源于将任何事件序列、任何进程都囿于情节发展的思维定式。也正是由于这种长期研究传统的束缚,有一些中外学者在挖掘隐性进程时,仅仅关注情节发展本身的深层意义,把情节发展的象征意义、寓言意义或其他暗含意义当成了隐性进程。理查森和他的合作者认为在亨利·詹姆斯的《地毯上的图案》中,情节发展背后还存在隐性进程,而实际上该作品仅有情节发展,只是它本身具有含混的深层意义。他们将情节的这种暗含意义当成了隐性进程。我在目标论文中,将比尔斯笔下的《空中骑士》与《峡谷事件》做了对比:《空中骑士》含有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这两种叙事运动在主题意义和人物塑造上都相互冲突,而《峡谷事件》则仅有情节发展,主题意义和人物塑造都很单一。我自己觉得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没想到这两位学者还是将这两篇作品相提并论 (Richardson and Wei, 69-70) ,看不到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这体现出亚里士多德研究传统的强大束缚力。《文体》特刊中阿博特的回应论文则一语中的:若要发现隐性进程,就 “必须 ‘摆脱’ 亚里士多德以来聚焦于情节发展的批评传统的 ‘束缚’ ”(Abbott,2021:64)。

段枫:从您国内外发表的论文题目来看,您从2012年至2014年聚焦于对 “隐性进程” 的挖掘,而2015年以来,您把注意力转向了 “双重叙事运动” “双重叙事动力” “双重叙事进程”。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转向呢?

申丹:我刚开始挖掘隐性进程时,认为这股叙事暗流才是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因此对情节发展持排斥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情节发展与隐性进程如何各司其职,如何协同作用。2015年以来,我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情节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既不能仅看情节发展,也不能仅看隐性进程,而是需要关注这两种各自独立运行的叙事运动如何联手表达作品丰富复杂的主题意义,塑造多维且富有张力的人物形象,产生丰富的审美价值。这两种叙事进程之间往往不仅相互冲突,而且相互制约——如果两者的意义相冲突,我们就需要综合平衡地考虑两者。近年来,虽然在部分论文的标题中,我依然用了 “隐性进程” 而不是 “双重进程”,但我依然会关注隐性进程与情节发展的关系和协同作用。

段枫:我注意到您有时用 “情节发展” 有时则用 “显性进程” 来指代批评界已经关注的那种叙事运动。这两个词语是完全同义的吗?

申丹:不是完全同义的。一个叙事进程不仅包含事件序列,还包含表达事件和人物的各种方式,并涉及作者、叙述者、聚焦者和读者之间的交流等。在探讨双重叙事进程时,我不仅建构了 “双重故事结构模式” “双重人物形象模式”,而且也建构了 “双重不可靠叙述模式” “双重叙事距离模式” “双重叙述视角模式” “双重叙述技巧模式” “双重叙事交流模式” “双重故事与话语关系模式” 和 “双重读者认知模式” 等 (Shen, 2021:19-23;申丹, 2021:68-80)。如果我们从狭义上理解情节发展,聚焦于其包含的事件序列,那么 “情节发展” 就仅仅是 “显性进程” 的提喻。既然我关注的是叙事动力,而情节是显性进程动力的主要载体,大家也非常熟悉这个概念 (“显性进程” 对有的读者来说则会显得生疏),我也就经常采用 “情节发展” 这一表述,而没有用 “显性进程”,但我们需要知道这仅仅是一种提喻性的用法。

段枫:在您运用双重叙事进程理论对短篇小说进行分析的多篇论文中,我发现您都采用了截取作品 “开头” “中间部分” “结尾” 等不同片段,对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等进行对照性阅读。这种具体文本分析模式主要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呢?

申丹:这跟 “进程” 这一概念相关。无论是 “显性” 还是 “隐性” 的叙事进程,都是从头到尾运行的。我注意到以往批评家提出的涉及作品深层意义或叙事暗流的概念,不仅局限于情节发展的范畴之内,而且往往仅涉及情节发展的某一环节。“隐性进程” 的创新性也在于它不仅是自成一体的叙事运动,而且也是自始至终与情节发展并列前行的叙事运动。从这一角度来看,就不难理解为何我会从 “开头” “中部” “结尾” 来逐步追踪隐性进程与情节发展持续形成的对照、互补或颠覆关系。

段枫:经过您的这番解释,相信读者能更好地把握 “隐性进程” 和 “双重叙事进程”。在您看来,在理解您的理论时,还需要注意哪些其他方面呢?

申丹:咱们今天的对话有较强的针对性,可以解决国内读者与西方读者类似的困惑,也有利于纠正批评实践中的误用。当然,还可以在更广的范围、从更多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我的新作《双重叙事进程研究》(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1) 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建构,并接着用作品分析来说明和检验这一理论体系的应用价值。今年美国《文体》杂志探讨这一理论的春季刊是一个论辩性质的特刊:多位西方学者对我的理论表达了赞赏和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挑战和质疑。这一特刊也登载了我应《文体》主编之邀撰写的约1.5万个英文单词的长篇回应。关于这次论辩,我已经应《外国文学》的约请,撰写了详细介绍,将于明年第1和第2期分上、下两篇连载。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看看我的专著以及我跟多位西方学者的论辩。

段枫:非常感谢您接受这一访谈。相信通过您的详细说明,读者能够更好地把握 “隐性进程” “双重叙事进程” 这一理论的革命性和突破性,并更好地将其运用于分析实践。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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