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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5个“老虎”被拿下:3人已超70岁并有1个“女老虎”;其中6个“政法虎”!

法者心声 2022-12-05

来源:政知见   撰文 | 孟亚旭


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反腐”是时政领域的一个关键词。

这个假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了《2021年打虎简报》,其中点名的2021年被宣布接受审查调查的中管干部共25人。

落马“老虎”

落马时身份

出生年月

于志刚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

1973年5月生

李文喜

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

1950年3月生

宋亮

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1963年12月

谢长军

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1957年7月

王富玉

贵州省政协原主席

1952年8月

张新起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1956年8月

彭波

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1957年3月

尹家绪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

1956年4月

刘新云

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1962年9月

肖毅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1962年5月

潘家华

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

1952年

甘荣坤

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62年5月

蒙永山

(主动投案)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64年11月

刘川生

(女,主动投案)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

1950年12月

徐鸣

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

1958年1月

孟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1965年2月

宋太平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1955年12月

杨福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政法委书记

1957年10月

蔡鄂生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

1951年

周江勇

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

1967年9月

薛恒

(主动投案)

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

1955年11月

何兴祥

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1963年

傅政华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1955年3月

龚建华

(主动投案)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62年6月

张敬华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

1962年7月

在2021年,第一个被查的中管干部是于志刚(2021年1月22日被查),最后一个落马的中管干部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2021年12月1日被查)。

上述25人中,有4人系主动投案,分别是:

  • 2021年6月2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主动投案

  • 2021年7月8日,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女)主动投案

  • 2021年8月23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主动投案

  • 2021年11月29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主动投案

从年龄上看,被查时已经超过70岁的有三人,分别是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1950年3月出生,被查时71岁),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1950年12月出生,被查时71岁),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蔡鄂生(1951年出生,被查时70岁)。

李文喜、刘川生和蔡鄂生分别在政法系统、教育系统和金融系统浸淫多年。

李文喜长期在辽宁政法系统任职,担任过本溪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厅长等。


李文喜被指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巨额矿产收益;执法犯法,利用执法司法权谋取私利,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肆无忌惮聚钱敛财等。

刘川生曾在中国教育报刊社、北京师范大学工作,其中她担任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的时间长达11年(2005年6月至2016年11月间)。她是在中央巡视组巡视期间主动投案的。


刘川生被指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利用任职高校的公共资源,为亲属谋利敛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入学入职等方面谋取利益,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等。

一个细节是,刘川生未被移送司法。

2021年12月30日,刘川生被开除党籍。纪委通报称,刘川生主动投案后,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主动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减轻处理。最终,刘川生被开除党籍,按六级职员调整其退休待遇。

蔡鄂生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担任过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兼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等。


从案件进展上看,已经有5个“老虎”受审,分别是于志刚(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谢长军(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富玉(贵州省政协原主席)、彭波(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和蒙永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

这5个“老虎”均为异地受审,受审的地点分别是在辽宁、河北、天津、江苏和内蒙古。

于志刚涉嫌受贿罪,敛财数额为691万;谢长军涉嫌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其中敛财数额为6042万;王富玉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敛财数额达4.34亿;彭波涉嫌受贿罪,敛财数额为5464万;蒙永山涉嫌受贿罪,敛财数额为2112万。

其中,敛财超4亿的王富玉可称之为“巨贪”。

十八大后,敛财过4亿的“老虎”还有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超7.17亿,被判死缓、终身监禁),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敛财17.88亿,被判死刑)等。

另外,2021年4月受审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云公民,被控敛财数额为4.6866亿,案件仍未宣判。

上述25个“老虎”中,有5人已经被提起公诉,分别是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宋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尹家绪和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

和李文喜一样,刘新云也是“政法虎”。

2021年8月16日,刘新云被双开。纪委通报称,他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造成恶劣政治影响;弄虚作假骗取学历,违规配备、使用秘书工作人员;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滥权妄为造成重大损失等。

2021年10月,刘新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被公诉。

检方指控中提到,刘新云担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违背信息化技术发展和项目建设规律,在有关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资料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新华社 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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