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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厅当众枪杀女孩的检察官,死刑!

法者心声 2022-12-05



今天(10日)上午,黑龙江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陈志伟二审被判死刑,将报最高法核准。

此人曾在歌厅枪杀一名19岁女孩。其父请托市委书记后,上述凶杀案被认定为误伤,其摇身一变化身检察院干部。

陈志伟的“保护伞”——郭世昌、韩宝林(从左至右)

黑龙江省海林市,杨子荣打虎上山剿匪之地。1993年冬天,当地歌厅发生持枪杀人案,一名19岁女孩死亡,开枪者为海林检察院的聘任制书记员陈志伟。

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报道,陈志伟和朋友到歌厅唱歌,另一批人出现,而歌厅只有2个麦克风。为了争抢麦克风,双方发生争执,并动了手。

那个年代,公安、检察院的人都配枪。陈志伟拔出手枪连开三枪,第一枪抬手射向天棚,第二枪低下枪口打向玻璃茶几,接着又平举手枪对着吧台开了第三枪,正中一个19岁女孩的心脏,女孩当场死亡。

检察院、公安和政法委当年做出过结论:意外事件,陈志伟在一片混乱中,没能控制住走火的枪。在接受调查之后,仅仅过了4个月,他就凭一份虚构法警身份的《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被海林检察院正式录用为国家干部,并渐次升至技术室副主任。

鲜为人知的是,这背后是一系列的操纵。陈志伟的父亲向当时的海林市委书记孙登学请托帮忙,孙登学让公安局政委韩宝林“照顾一下陈志伟”,韩宝林又找到了检察长郭世昌。

就这样,当地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没有定性之前,出具报告给出了“陈志伟因制止流氓滋扰鸣枪示警,误伤致死一人”的荒谬结论。

逃脱法律制裁后,陈志伟并未收敛,反而逐渐成为一个为害一方的涉黑组织头目。他们违法高息放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甚至骗取了干部和党员身份……

直至2018年11月,牡丹江市纪委监委一纸通报,揭开了“黑老大”陈志伟背后的7名干部,除了上文提到的韩宝林、郭世昌,还有市国土局局长王晔、市公安局法制科原科员韩国军等。

通报称,韩宝林摁下陈志伟犯下的命案后,要求其父出资在山东烟台购买两栋别墅,并纵容、放任其父在市公安局“吃空饷”。韩宝林被开除党籍,按科员确定基本退休费和补贴。

至于原海林市委书记孙登学,案发时已经去世,不再追究责任。郭世昌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于2019年8月被判刑3年。

据全国扫黑办披露,陈志伟涉黑组织被打掉后,当地共有49名公职人员被立案查处。

善恶到头终有报。2020年8月,大庆中院一审宣判,认定陈志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1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其余14人分别被判刑。一审宣判后,陈志伟不服,提出上诉。

  2018年1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拉开序幕,这成为王月颖母子举报陈志伟的一个转折点。不久,王月颖到哈尔滨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案情。

  同年11月26日,海林市扫黑办对外发布公告称,2018年6月,海林市公安局成功抓获以陈志伟为首的犯罪团伙,该团伙涉嫌多项罪名,陈志伟已被批捕。

  今年8月6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陈志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数罪并罚,判决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4人分别被判处1年三个月到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陈志伟长子陈泓铭(海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原科员)因犯伪证罪,获刑一年三个月,叔叔陈富友(海林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原庭长)因犯参加黑社会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长期举报陈志伟的庞敬敏也出现在这份判决书中:他因犯非法采矿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庞敬敏辩护人所提“庞敬敏到案后多次揭发他人属于立功”的辩护意见未被一审法院采纳。判决书显示,经查,庞敬敏揭发检举陈志伟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系在2018年6月之前,其并不是以犯罪分子身份揭发检举他人。陈志伟在林山砂场实施非法采矿犯罪过程中,庞敬敏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故庞敬敏到案后,揭发陈志伟在林山砂场非法行为,属于其如实供述其所知的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依法不构成立功。

  王月颖否认其子涉及林山砂场的非法开采行为。她还称,正是因为她与其子等人的持续举报,不断给办案人员提供线索,才打掉了这个组织,应该算作立功。

  10月15日~16日,该案二审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中国新闻周刊》获悉,上述一审宣判后,15名被告人中,陈志伟、庞敬敏等11人提起上述,二审时又撤诉2人,只剩下了9名被告人。

  在二审庭审现场的一位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庭审持续到10月16日晚上8点多才结束。一开庭时,陈志伟对二审的所有指控都承认,且服罪认罚。“但当晚庭审时,他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的罪名指控,向法官提出异议,他否认自己涉黑,并表示不想连累一些无辜员工。”

  参加二审庭审的律师江志坤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陈志伟没有枪杀受害人的主观意图,当年案卷和枪支均丢失,且陈志伟对受害人家人做了两次经济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家人谅解的背景下,一审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有些夸张”。

  至于二审时陈志伟案是否会维持原判,参与办理该案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助理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案庭审刚结束,法院会尽快审理,“一审和二审是两个独立的环节,案件没审理完,没法回答一些确切问题。”

  前述参加庭审的知情者则透露,陈志伟虽然二审时始终没有对故意杀人罪的指控提出异议,“但他心中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或者是过失致人死亡。”(中国新闻周刊)


11月10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裁定,维持大庆中院一审判决。将陈志伟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来源|长安街知事(ID:capitalnews) 文/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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