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人文”之视野,探究中国美学的史论建构并重写中国思想史
“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在20世纪20年代前后从西方进入中国的,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美学研究的话语体系初步建立,产生了多种不同的美学观念、研究方法和写法。
著名美学家祁志祥教授的《中国美学的史论建构及思想史转向》便向我们呈现了他历经三十五年探索的中国美学话语体系建设的重要成果。
本书从对中国民族文论的文化透视为研究起点,展现了祁志祥教授研究美学本体论及其文化成因的理论功夫和立足“大人文”的学术视野,以及从事中国文论、美学、思想史研究的治学历程和学术思维嬗变历程。
全书共分七大版块,从中国民族文论研究出发,延伸至文学与美学的联系,再至佛教美学的史论建构与乐感美学原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美学理论体系的创构,进而理解中国美学史的发展,以及重写中国思想史的学术转向。
中国美学的史论建构及思想史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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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中国民族文论、文学的研究
本书前三章是作者关于中国民族文论、文学的研究。第一章引入多维的文化概念,对民族文化予以透视,铺写中国民族文化的文化成因。
作者先从中国古代诗苑体现的“平淡”风格入手,考察古代诗文作品,总结其中平淡美学的四种特征:内容上超脱而不脱;表意上无厚藏有厚;表情上无情却有情;形式上极练如不练。
这是一种以淡泊、平和、朴素、闲静和高超技艺的状态创造的风格美。而这种“平淡”风格与儒释道三家思想、古代辩证法思想、诗歌和其他艺术发展之间有着密切联系。
由诗苑“平淡”风格美延伸开来,在分析以表现主义为特色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作者使用“言意”和“活法”两个概念,前者用以反映中国古代文论内容形式关系论,后者用以总结中国古代文论的总体创作方法论。
关于古代文论的方法论,即古代文学理论批评在思维方式与表达方式方面所形成的总体特色,作者对“训诂”“折中”“类比”“原始表末”“以少总多”“假象见义”六大方法进行阐释,为读者提供一幅多样化的文论方法论图鉴。
第二章则抓住了中国古代文学的“泛文学”特点,以“表现主义”统领中国文化的体系。作者认为,虽然中国古代文论有自己的一套话语系统与思想系统,但它并没有以严密的逻辑体系和理论形态表现出来,没有一种模式可以来全面阐述古代文学理论。
因此,立足于诸多古代文论资料,如“心学”说、创作主体论、发生论、构思论、表现论、作品风格论、鉴赏论等内容,作者尝试建构民族特色文论体系,并将中国古代文论与西方文论做比较,揭示中国古代文论的民族特点,系统阐述中国文论。
第三章将中国文论体系推至一般的文学学理研究观照文学的基本问题。在研究古代文论的同时,作者也一直关注文学本体论、审美论等基本问题,通过对非本质主义、文艺的基本属性和特殊属性等内容的思考,作者解答了“文艺是什么”的问题,他认为,文艺是审美的精神形态。
文艺表达了艺术,使得艺术具有形象性、情感性、价值性、媒介性、虚构性、真实性多方面特征。然而,作者认为,西方传统艺术以创造美为追求,如经典绘画、雕塑、戏剧等,西方现代艺术却与美渐行渐远。
除此之外,作者系统阐释了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的价值嬗变,如五四时期的“文学革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倡导,从“人的文学”到“无产文学”,从“个性文学”到“人民文学”等,展示了人文价值理念的变化。
关于审美主体对艺术的双重美学关系,作者将其分为三种情形:“美”“丑”“平淡”,也就是艺术(表现)美中包含着现实美、艺术美中包含着现实丑、艺术美中包含着现实的平淡。从而认识作品中美学。
佛教美学的史论建构是本书第四章的主要内容。佛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由此从研究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进一步深入到对于特定领域的美学研究。
佛教美学是一种独特的美学,是在反美学中建构美学。作者认为,佛家从“因缘生法”“诸法无我”的基本世界观出发,认为它们都是虚幻不实的,美这种现象也不例外——“美即是空”,这便是佛教对现实美的基本态度,可称为“非美”。
通过回顾佛教美学的研究历程,作者就佛教美学原理的重构提出了独特的逻辑构架,并进一步对“美”“美学”“佛教美学”之间的联系和佛教美学的基本思想提出观点,他认为,佛教美学总体上是道德美学、本体美学,其基本思想源自对情感的区分。基于这些内容后,便可理解佛教美学的历史演变和时代特征。
乐感美学,是作者就“美是什么”构建的理论,这一学说在中国当代美学界引发热议。第五章便阐释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学理论体系。
作者认为,美丑颠倒、是非混淆,是当下社会突出的一种乱象,当“美”的本质成为“伪问题”被取消之后,“美”也就可能是“丑”,而且理直气壮。
因此他提出,“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其中有两个要义:一是美是能够带来快乐的对象;二是这种快乐必须有价值。
书中展示了作者对美学原理的重构,包括美的本质、美的现象、美的乐感的价值属性、美的特征、审美获得的愉快感等,力图站在新的立场上,建设一种更加符合审美实践的新美学原理,并就“美育”的发展方向提出见解。
四、中国美学的古今演变
用“美学”的观点梳理历史上关于“美”的认识,就诞生了美学史这一分支学科。中国的美学史研究从西方开始,而“中国古代美学似乎还有许多未开垦的处女地”。
本书第六章中,作者就中国美学思想系统观进行梳理,包括中国古代对美的多种看法、儒释道三家美论、中国古代的审美特征论与方法论。并对中国美学史书写的历史进行盘点与得失研判。
关于中国美学史的历史演变,作者认为,中国美学史的历史分期必须以中国美学精神自身发展形成的时代特征为依据,由此他对从先秦两汉到近当代的美学演变时期划分出五个发展阶段,并以儒释道三家美论、小说美学、戏曲美学等理论为基础,阐述其各自的时代特征。
五、重写思想史的学术转向
在长期从事文艺理论、美学研究的时候,作者接触到的两个著名命题:一是“文学是人学”,二是“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于是作者也开始同时思考“人学”课题,产生了本书最后一章内容——关于思想史问题的研究。
通过整理大量中国思想史相关文献,作者总结了中国思想史上若干重大问题并对其重新反思,如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的历史分期问题、启蒙视角下的中国思想史演变、中国古代思想界的特征、思想史的叙述重点等,进而集中于阐释中国思想史上的“第一次启蒙”——周代的“人学”。
书中展示了大量关于周代“人的觉醒”的思考,如人的生死论(“精气”生人,人死为“鬼”)、共同人性观与平等人性观(“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人性内涵论(“无智无欲”说与“有智有欲”说)、人性价值论(“性善”“性恶”“有善有恶”“无善无恶”)、“以人为本”的天人之辩(“天人同构”“吉凶由人”)等,为读者认识古人的思想提供一窥。
作者简介
祁志祥
1958年生,江苏大丰人。复旦大学文学博士。曾在上海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任教,现为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教授、副院长,上海市美学学会会长。
主持并独立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规划教材1部,出版个人专著30余部,发表论文500余篇,内容横跨文论、美学、哲学、佛学、中国思想史等。作品曾获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高校优秀教材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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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的治学历程
第一节 “平淡”:中国古代诗苑的一种风格美
一、“平淡”风格美特征的系统把握
二、“平淡”风格的多重文化成因
第二节 “言意”:中国古代文论内容形式关系论一、从皎然、司空图到严羽
二、儒、道、佛、玄的“言意之辩”
三、“言意”说的四层内涵
第三节 “活法”:中国古代文论的总体创作方法论一、“活法”的提出及其丰富内涵
二、“活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历史
三、“活法”思想的文化透视
第四节 古代文论方法论的文化阐释一、“训诂”——名言概念的阐释方法
二、“折中”——矛盾关系的分析方法
三、“类比”——因果关系的推理方法
四、“原始表末”——历史发展的观照方法
五、“以少总多”——思想感受的表述方法之一
六、“假象见义”——思想感受的表述方法之二
第二章 中国文论的体系建构
第一节 中国古代文学原理构思一、中国古代文学原理的叙述框架
二、中国古代文学原理的研究方法
第二节 中国古代表现主义民族文论体系刍议一、文学观念论中的“心学”说
二、创作主体论、发生论、构思论、方法论中的表现论
三、文学作品论中的表现论
四、作品风格论、鉴赏论、功用论中的表现论
第三节 “文学以文字为准”:中国古代的文学特征论一、中国古代“文学”概念的历史行程
二、中国古代“文学”概念的文化渊源
三、中西“文学”概念异同之比较
第四节 “定法”:中国古代的具体创作方法论一、“定法”的内涵及其历史轨迹
二、字法
三、句法
四、章法
五、人物塑造与情节处理
第三章 文学基本问题研究
第一节 文艺是审美的精神形态一、非本质主义给文艺本质思考的启示
二、精神形态:文艺的基本属性
三、审美特征:文艺的特殊属性
第二节 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古今演变一、艺术的定义:艺术与美具有天然联系
二、西方传统艺术以创造美为追求
三、西方现代艺术:与美渐行渐远
第三节 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的价值嬗变一、五四时期的“文学革命”
二、“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倡导
三、从“文学革命”与“革命文学”的价值转向
四、从“资产阶级革命”到“无产阶级革命”
五、从“人道主义”到“马克思主义”
六、从“人性论”到“阶级论”,从“人的文学”到“无产文学”
七、从“唯心论”到“唯物论”,从“浪漫主义”到“现实主义”
八、从“个人主义”到“集体主义”,从“个性文学”到“人民文学”
九、从“自由”到“遵命”,从“艺术自律”论到“革命工具”论
第四节 论审美主体对艺术的双重美学关系一、艺术美中包含现实题材的丑
二、艺术美中包含现实题材的美
三、艺术美中包含现实题材的“平淡”
四、诗可以描写题材丑,而造型艺术只应模仿题材美
第五节 柳宗元园记创作刍议一、唐宋文人园林与堂记、亭记创作的兴盛
二、“美不自美,因人而彰”
三、“游之适,旷如也,奥如也”
第四章 佛教美学的史论建构
第一节 佛教美学:在反美学中建构美学一、佛教对现实美非有非无的中观态度
二、佛教肯定的本体之美
三、佛教哲学的美学意蕴
四、佛教宗派的美学个性
第二节 佛教美学的研究历程及其逻辑结构一、佛教美学的研究历程
二、佛教美学原理的逻辑结构
第三节 中国佛教美学的历史巡礼一、“美”“美学”“佛教美学”的义界
二、佛教美学的基本思想
三、中国佛教美学的历史演变和时代特征
第五章 乐感美学原理创构
第一节 论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一、美是一种乐感对象
二、美的乐感的价值属性
三、美的特征、原因与规律
第二节 “乐感美学”原理的逻辑建构一、缘起、方法与学科定义
二、本质论
三、现象论
四、美感论
第三节 “美育”的重新定义及其与“艺术教育”的异同辨一、“美育”概念提出的历史及其在新中国学校教育中走过的“Z”字历程
二、现有“美育”定义存在的自我循环、同义反复、大而无当及解构主义之弊
三、美育是情感教育、快乐教育、价值教育、形象教育、艺术教育的复合互补
四、“美育”工作的实施路径
第六章 中国美学的历史铺写
第一节 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系统观一、中国古代普遍的美本质观
二、儒家美论
三、道家美论
四、佛家美论
五、中国古代的审美特征论
六、中国古代的审美方法论
第二节 中国美学史书写的历史盘点与得失研判一、如何理解“美学”概念,确定研究范围和重点
二、如何把握“美”及“中国古代美学精神”
三、如何理解中国美学发展的历史分期
四、美学史书写中值得处理好的几个技术问题
第三节 中国美学史的历史演变与时代特征一、先秦两汉:中国古代美学的奠基期
二、魏晋南北朝:中国古代美学的突破期
三、隋唐宋元:中国古代美学的发展期
四、明清:中国古代美学的综合期
五、近代至当代:中国现代美学学科的转型期
第四节 中国现当代美学史的整体走向与时代分期一、近代:中国现代美学的奠基时期
二、“五四”前后:有美有学的美学学科的诞生
三、1928至1948年:从主观论美学走向客观论美学
四、20世纪50年代末:中国化美学学派的诞生和马克思主义美学主导地位的确立
五、20世纪80、90年代:实践美学原理的定型与突破
六、新世纪以来:美学的解构与重构
第七章 学术转向:重写中国思想史
第一节 中国思想史上若干重大问题的重新反思一、如何认识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及社会形态的分期?
二、如何以“启蒙”为视角概括中国思想史的演变规律?
三、为什么说周代是中国思想史上“人的觉醒”时代?
四、叙述先秦思想史可否将“五经”遗漏于专章评析之外?
五、重写中国思想史,为什么必须将二十五史的思想论析补上专章?
六、汉代思想界的根本特征是儒道分裂还是儒道合一?
七、如何准确理解“魏晋风度”的内涵及其积极意义与消极意义?
八、如何认识隋唐至清代思想史的时代分期?
九、思想史的叙述重点是“物”还是“人”?
十、以什么样的叙述方式进入中国思想史叙述?
十一、如何防止先入为主,努力还原中国思想史的真相?
第二节 周代对“人”的本性、作用、地位的全面觉醒一、人的生死论:“精气”生人,人死为“鬼”
二、共同人性观与平等人性观:“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
三、人性内涵论:“无智无欲”说与“有智有欲”说
四、人性价值论:“性善”“性恶”“有善有恶”“无善无恶”
五、人性作用论和因应论:“欲多用亦多”“智慧知万物”
六、人的地位论:“天地之性人为贵”
第三节 周代“以人为本”的天人之辩一、神灵概念在周代的存在形态及其祭祀方式
二、“天人同构”“以人法天”与“神道设教”“以天统君”
三、“昊天不平”“天难忱斯”与“天人之分”“吉凶由人”
四、从“事神保民”“循天顺人”到“以人为本”“以人为先”
一、生在白驹:得地之灵、得祖之荫
二、长在刘庄:与艺术邂逅、与文学结缘
三、工作在新丰:从美的创作转向美的研究
四、事业在上海:谱写美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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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作为“有价值的乐感对象”,通过上述分析,便呈现出下列特征。一是它的“愉快性”。即美的事物具有使审美主体悦乐的属性和功能。这是“真”与“善”未必具备的,也与使审美主体不快的“丑”区分开来。二是它的“形象性”。无论美采取什么样的形态,都必须具备诉诸感官的感性形象。形式美中五官对应的形式本身就是直接引起乐感的形象。内涵美的实质是给“真”与“善”的意蕴加上合适的形象。离开了诉诸感官的形象,就无所谓令感官快乐的形式美;离开了合适的形象外壳,“真”与“善”也不会转化为生动感人的“美”。三是“价值性”。“价值”是有益于生命存在、为生命体所宝贵的一种属性,它的内涵外延比“真”“善”还大。一种非“真”非“善”的对象,比如悦目之色、悦耳之声、悦口之味、悦鼻之香、悦肤之物,也许说不上蕴含什么真理,符合什么道德,但只要为生命所需,不危害生命存在,对生命主体来说就具有价值。无价值、反价值的东西虽然可以带来快感,但却不是美而是丑。价值将客体与主体联系了起来,因而,美既具有是否适合主体、是否有益于主体的客观性特征,又具有客体是否契合审美主体,为主体所感动、认同的主体性特征。美的客观性特征,决定了美的稳定性和普遍有效性,决定了共同美以及普适的审美标准的存在。而美是否契合审美主体,为审美主体所认同感动的主体性特征,决定了美所产生的乐感反应的差异性、丰富性,决定了不能通约的美的民族性和历史性。六是“流动性”。同一事物,当它对主体说来成为有价值的乐感对象时,它就是美的,反之就是不美的,甚至是丑的。美不是一种固定的事物或实体,而是一种流动性范畴。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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