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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那些不靠谱的“法儿”,忍不住也谈谈大同未成年人欺凌事件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12-27

这是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校园霸凌事件——大同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其中的情节令人实在难以用文字来描述,涉事的孩子年龄之低心态之恶劣超乎了绝大多数人的心理预料,几乎所有人都在问,如何防治未成年人的校园霸凌现象?看了那些“一本正经”的说教和方案,令烟语君实在忍不住要说几句。

9月26日,当地通报,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10岁)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因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对赵某某、晋某某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责令学校整顿整改,校长免职,辞退连两个副校长、涉事班主任和生活老师,缩减学校新学年的招生规模;责令赵某某、晋某某及其监护人向受害者道歉,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专项整治等等。
如此的处理方式,在近些年爆出的校园霸凌事件之后,我们已经看过无数次的类似通报,有效杜绝了霸凌事件的下一次发生吗?

这两天,忙坏了一群媒体,最热门的话题就是,关于校园欺凌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办?除了喊几声坚决不允许校园霸凌、坚决保护好未成年之外,又是老调新谈的说些什么“年龄不应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和护身符”、立法要跟得上时代的特点和社会的需要、受害者可以起诉监护人和学校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如此的追问建议,有关的专家学者、媒体律师等,还可以无死角的从学校、家庭、社会等相关责任方,从教育规训、法律惩戒、心理矫正等各个方式方法给出建议,哪一次校园霸凌事件之后,不是这么给出建议的?管用了吗?

点赞最多的建议是,要求加重对未成年欺凌者的处罚,吐糟“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伞”,要求修改立法。
现在的刑事责任已经降低到了12周岁、行政治安责任是14周岁,“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还要继续下调吗?莫非真的以为,那些未成年人会忌惮法律责任而不去霸凌其他同学?

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据小强父亲介绍,小强今年10周岁,现就读于四年级。9月16日下午,小强对前来接他的家人称曾在学校遭遇同学殴打。当晚,小强父亲第一次得知儿子自小学二年级起便常遭同班同学小轩(化名)凌辱,四年级时又有一位同班同学小壮(化名)加入到凌辱行列。

小强父亲随即将儿子的上述遭遇写成一份文字材料,9月16日当晚电话通知校方。17日下午,在校方的安排下,小强家人与涉事两名学生及其家长一同到学校处理此事。对方孩子承认发生过这些事,在事件经过材料上摁下指印,又在他们家长代笔下各自写下一段道歉话语。

真是邪门!不知道为何,这么多的媒体、专家学者,都没有注意到以上的事件处理经过,没有从受害者家长的角度反思一下何以至此,不去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已经是10岁的孩子了,被人从二年级霸凌到了四年级,为何家长一直没有发现,孩子一直没有告诉家长?

按照常理,不应该对受害者进行谴责,可连续被欺负了两年,而且被欺负的如此严重变态,居然一次也没有告诉过家长,一次也没有告诉过老师,这是不是也算是这个事件另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

试想,如果小强在二年级第一次遭到小轩的霸凌之后,就告诉了家长的话,家长直接找到学校要求处理,要求对方家长道歉的话,还会有今后两年多的被霸凌吗?

自己才是自己权益最及时的保护者。无数的霸凌事件已经表明,学校、老师乃至执法部门,未免都会有失职的情形,受害者及时对外求助才是制止霸凌的最有效手段,家长才是自己孩子的最有力的保护者。以上的家长找到学校,学校立马处理,不就是证明吗?

上文中的那些媒体、专家、法律工作者给出的修改立法、加强学校管理、向霸凌者父母索赔,说白了都是“马后炮”罢了。且不说都是些事情已经发生之后的补救措施,就算真如以上所有的建议都被采纳了,可受害者愣是不发声求助、家长根本不知道孩子被长期霸凌,徒法不足以自行,这些举措又有什么用呢?

烟语君如今也是每天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几乎每次都会问孩子学校最近发生了什么,隔一段时间就问其,学校有没有同学有针对性的欺负人。最主要的是告诉其,如果有同学欺负你,一定要告诉老师,还要告诉家长;要让其明白,不管对方是谁,自己不容被霸凌;只要告诉家长,家长肯定有办法让对方向其道歉认错,保证今后不再有霸凌行为。

与其在网络上媒体上为了修改不修改法律、究竟那两个孩子和家长承担什么责任、学校老师及领导处分重不重、少管所该不该设立等等问题吵得不可开交,真的是舍近求远、亡羊补牢。为何一旦出了问题,就不从力所能及的问题、自己就能解决的地方入手呢?

为何没人从告诉孩子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受到侵害要大声求助的角度进行思考和讨论呢?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否则对方就会变本加厉!要从小培养孩子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这是每一个家长自己首先要做到的!这比等出了事儿、给自己孩子造成如此严重的伤害才想起到网上求助,靠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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