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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害3名同学的邯郸初中生故意杀人案最新进展
来源丨澎湃新闻、新京报、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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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
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
据了解,
受害人小光(化名),
为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的中学生,
年仅13岁。
最新消息传来,3名涉嫌杀害小光的
是他的同班同学,
已被刑拘,均不满14岁。
被杀学生遗体发现现场 视频截图
记者走访发现,埋尸地距离其中一名嫌疑人家不过100米,三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留守儿童。15日晚,小光的姑姑王女士告诉记者,小光的妈妈和奶奶因悲痛过度已经住院了,三名嫌疑人均是小光的同学,13岁,其中一名还是小光的同桌。
此前报道
“感觉要出事了”
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
在废弃蔬菜大棚里,警方找到了受害人的遗体。装着遗体的蓝色编织袋被抬出来,孩子父亲往前冲,但一下子浑身发软,歪在一旁。警方只让孩子的舅舅辨认了遗体。舅舅说,孩子脸部损伤严重。
3月11日,王家收到了肥乡区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案由是“故意杀人”。3月15日,记者从邯郸警方了解到,张某等三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由邯郸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肥乡区公安局联合侦办,三人的行凶原因仍在调查中。
▲受害人家属收到的立案告知书。 图源新京报
马某的父亲表示,马某生于2010年10月。据马某爷爷回忆,3月11日是周一,早上,孙子和平时一样收拾接下来一周的住校用品,把牙膏、洗头膏装进书包里,没什么异常。直到下午2点,他接到班主任的电话:“你家孩子被警察带走了。”
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吗?
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明月表示,如果最高检没有核准追诉,案件就要退回到行政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送到专门学校,设置专门场所,进行闭环管理。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无论上述三名初中生最后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家属仍可以向侵权行为人及其监护人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