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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了些啥?南京律协会长与29名青年律师“面对面”

懂律师的👉 律媒智库
2024-08-14

Q

为人内向不善于和人打交道,如何在律师行业中发展?

A

(一)律师职业的成长道路不是唯一的,除了社交型律师外,也有很多工匠型律师,他们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实务精神。只要在自己的法律专业领域经得起锤炼,一步一个脚印,也可以在行业内获得很好地生存和发展。(二)不要强迫自己做不擅长的事情,只有做自己感兴趣和擅长的事情,才能把律师职业做成事业。


Q

青年律师执业初期如何拓展资源、积累人脉?

A

律师执业初期不能只看到短期利益,一方面要专注于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参加律协组织的针对青年律师的各项活动,有条件的还可以参加公益性宣传和普法课程宣讲,借力发展。


Q

青年律师如在执业过程如何既能与当事人共情还能不陷入其中?

A

要和当事人共情,但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一旦陷入其中律师会失去中立的立场,从而出现误判。律师是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只有知己知彼才能够找到对立双方的症结,从而实现维护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Q

青年律师如何正确合规地使用自媒体进行宣传?

A

对律师使用自媒体是有管理要求的。在使用自媒体的过程中不要触及底线、不要将自媒体作为对公检法系统宣泄的出口。同时,要注意在自媒体进行发言时,个人的发言可能会影响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保持发言时的严谨和谨慎。




1月18日晚,南京市律协第一期“会长·青年律师圆桌派”活动如期举行。活动围绕着“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青年律师队伍,全面提升青年律师执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主题,采用青年律师和会长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刘伟,青年律师专门委员会主任权颖智、副主任周蕴怡、席圣超、金雅以及来自南京不同律所的29名青年律师参加了本次圆桌派座谈会,市律师协会监事张全出席活动。

活动伊始,刘伟会长以个人经历,向青年律师传达了对“专业的坚持和对职业的认可是青年律师工作的宝贵财富”的价值观,并建议青年律师能够钻研自己的专业领域,将职业当作事业来耕耘。同时,刘伟会长还从国家社会的大背景层面为青年律师们分析了职业的现状,鼓励青年律师多交流多思考,借力发展、把握分寸感、养成良好习惯。









此后,参加活动的29名青年律师结合自身的执业现状,分享了律师工作的经验,也提出了执业过程中产生的困惑。

刘伟对每一名青年律师的问题和困惑一一进行了解答,并给出了建议。

在活动的最后,刘伟针对“建设高素质青年律师队伍”的主题进行了总结,指出青年律师要关注法律前沿新问题,关注行业发展新赛道,鼓励青年律师在未来律师发展道路上要有信心、有决心、有恒心。




圆桌派青年律师感悟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 唐酞清

在实务工作中,要学会总结,努力做到将实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转化为法学理论知识,做到融会贯通。律师这个行业是终身学习的职业,要不停地进行知识更新,紧跟法律风向,以做到不被行业淘汰。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张佳

精进业务、专业为王,做律师应有工匠精神,以持续的专业文章的输出和法律实务的研究,努力成为专业领域的佼佼者,使自己有不可替代性。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苏婷

面对二八定律的行业现状,青年律师要想突破桎梏,实现弯道超车。除了提升专业度,还要学会借力发展,学会向身边优秀的师长、同行学习、借力,甚至可以借势新行业的发展力量,错开发展赛道。

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 姜家敏

年轻从来不是劣势,当你足够优秀的时候,年轻只会是优势。作为青年律师,我们更要利用好这一优势,在专业能力上刻苦钻研,在人际交往中勇当e人,在进退维谷时不忘初心,在成长道路上步履不停。

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 钱君

青年律师应当夯实法律理论知识,攻坚克难,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同时也要学会“借力打力”,汲取力量发展自身。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 曾教伟

青年律师应当有社会责任感,在此基础上,不断精进业务,借助外力发展,方能走出困境,实现职业生涯的持续成长。青年律师也应当聚焦特定专业方向,形成专业优势,同时也应结合时代发展的特色,走出新的道路。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乐嘉昕

律师行业从来就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行业,唯有经过长年累月、默默无闻的付出与努力,才能换来风轻云淡的惬意。既然选择了律师这份职业,就是选择了终身学习和奔波劳碌。律师是十分有挑战性的职业,我们不仅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只要我们不辜负光阴和自己的青春岁月,执着努力地付出,时光和岁月终会将我们雕琢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王燕婷

刚执业的青年律师,想要摆脱律师行业二八定律中的“八”,首先要对自己未来的执业方向及专业领域进行详细规划和深挖。想要成为领域内的专家,一是兴趣使然,二是专业为王,三是案源为辅。“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徐秀兰

周国平先生曾说“分寸感是成熟的标志,人际交往要懂得遵守人与人之间必要的距离”。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特别是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更要注意把握好“分寸感”和“边界感”。如何与办案人员建立联系,如何与法官进行有效沟通,都需要慢慢积累经验。


来源:南京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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