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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安:消失的信任

2015-03-16 王志安 医殇

初次见万氏兄弟是在武昌区法院门口,那天,法院通知他们去取一个通知,完事之后,我们和他们一起去万润平在汉口租住的住房。万润平租住汉口的老城区,平日在武汉做木工,他住的房子阴冷而昏暗。我们的采访,就选在了他租住的房子门前。


采访进行了将近三个小时,采访过程中,万润平的弟弟万东平一直拿着手机,将我们的采访全程录了下来。这种情景我们过去也遇到过,但多数都是在采访企业或者政府部门的时候。像这种普通的当事人全程录制我们采访的,还是第一次。


万润平兄弟非常配合我们的采访,每次见面都倒茶递烟,反复要请我们吃饭。但我知道,他们并不太信任我们。他们将我采访的过程全程录下来是为了留下证据,万一我的节目没有支持他们的结论,他们会从我的采访内容中寻找我这么做的动机。


其实不光我们,在过去三年时间里,万氏兄弟为了寻找自己丢失的右肾,和湖北省人民医院,法院,司法鉴定所等多个部门打过交道。他们对所有这些单位,都流露出深深的不信任感。万润平丢失的右肾之所以难以找到,更深的原因在于,医患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早就消失了。


这个新闻其实调查的难度并不大。万润平在2010年9月19日晚在湖北省人民医院做了手术,手术前的当天做了一次CT,手术后的9月30日又做了一次,两次CT的结果均显示,右肾是存在的。这份9月30日的CT,也成了法医鉴定最重要的证据。给万润平做司法 鉴定的明鉴法医检定所,是在九家符合资质的鉴定机构中抽签产生的。他们的鉴定结论是:第一,万润平的右肾没有在手术中被割除;二,万润平自从2010年9月19日之后,没有再做过外科手术。


给本案做司法鉴定的徐法医退休前是湖北省高院的法医,他解释自己的鉴定结论时说,“不管后来万润平做过多少次检查,也不管这些检查的结果如何,只要没有推翻9月30日的CT检查结果的证据,就不能证明万润平的肾在手术中被偷割了。”但万润平兄弟提出,9月30日的CT是院方伪造的,万润平在9月30日那天并没有做过CT检查。我们查找了万润平的原始病例,9月30日的CT检查,医嘱,检查结果以及根据这份检查在其后几天的诊断结果都很完整,看不出伪造的痕迹。我们又专程去了湖北省人民医院的档案室,调取了万润平9月30日CT的原始数据。这些原始数据前后都有特定的编码,而且刻录到光盘后,都是不可更改的。与此同时,我们将万润平9月19日的CT和30日的CT进行了对比,其受伤的部位和骨折的位置也完全一致。这是与此事完全无关的北大人民医院医生阅片后的结论。


但是,这一切,万润平兄弟完全都不信。他们依然认为万润平的右肾是再手术中被偷割了。他们一遍一遍去各地的医院去做检查,每次检查的结果都一样,“右肾缺如”。但他们却始终拿不出9月30日CT检查造假的直接证据。


节目中的徐法医是个性情中人,采访完一定要和我们吃顿饭。饭桌上,徐法医讲起自己不久前鉴定的湖北省人民医院的一个案例。一位医生在给患者做骨瘤手术时,没有做病理分析,想当然地认为是良性的,薄薄刮了一层就重新缝合起来。手术后,患者手术的部位非常疼,咨询他,这位医生说,这么大手术能不疼么?几个月后,这位患者实在疼得受不了,到北京去检查。结果发现,腿骨上的恶性肿瘤已经广泛转移,失去了治疗价值。这位患者听说后立即买票回家,想死在家里,结果,就在回武汉的火车上,死了。徐法医说,这位患者的遭遇太可怜了。可当时那位做手术的医生,在听证会上态度非常嚣张,说他做骨瘤手术从来不做病理。最后,徐法医给他确定了90%的责任。他说,我这么大岁数了,怕什么?司法鉴定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万润平兄弟非常不满。他们像法院申请鉴定无效,要求重新鉴定,但是,这一要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这之后,他们到检察院投诉了法院,说法院不作为。法院每次接待万氏兄弟都非常小心,他们兄弟两个的事情武昌区法院几乎尽人皆知,他们希望万氏兄弟能以侵权起诉,但万氏兄弟却一直坚持自己的肾被偷割了。


徐法医私下和我们说,万润平兄弟虽然都属于讲道理的人,但是明显有些轴。他在调查中发现,湖北省人民医院虽然在手术中没有偷割他的肾,但是,在救治过程中明显存在过错。万润平入院时即发现右肾挫伤,泌尿科的医生两次会诊明确提出应该做增强CT,但是,在万润平住院的20天里,主治医生均没有安排万润平做增强CT。


所谓增强CT,就是在做CT时给检查者血管内注入造影剂,这样,在CT片上,就会显示肾脏内血管的状况。万润平的右肾如果没有被偷割的话,就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肾脏在挫伤后导致血管内膜脱落,血运障碍,最终导致肾脏萎缩。如果在挫伤后及时发现,理论上还有可能保住这个肾,但可惜,由于没有做增强CT,这一可能被忽视了。


令徐法医无法理解的是,万润平当时申请鉴定的内容,只有肾脏在手术中是否被割除,和手术后是否还做过手术两项。由于司法鉴定只能根据要求鉴定的内容下结论,徐法医发现了这一切,也不能写在鉴定报告里。但徐法医最后还是没忍住,他把这些发现告诉了万润平兄弟。他说,万氏兄弟可以在鉴定申请中增加对湖北省人民医院的救治过程有无过错的鉴定项,这样他就可以把他的这些发现写到鉴定结论中了。而只要湖北省人民医院在救治过程中存在过错,万润平同样能够获得赔偿。但没想到,万氏兄弟拒绝了这一建议。


他们要的不是钱,是一个说法,符合自己期待的说法。


万润平兄弟认为,徐法医的建议是在替医院开脱,明明是自己的肾脏被偷走了,徐法医却想把这一严重的事件大事化小。


这让我想起了秋菊打官司里的那位秋菊,当自己的丈夫被村长踢了一脚,秋菊开始走上找寻说法的漫漫征途。虽然最终秋菊看似得到了法律的支持,但正如法学家苏力所言,那个最终的“说法”,并不是秋菊想要的。现如今,万润平兄弟面临的是同样的局面,他们不计代价想要知道自己右肾去哪了,就我的了解,他们真的不是为了获得赔偿,就是想要一个说法,能说服自己的说法。麻烦的是,他们不仅不信任法院和司法鉴定机构,而且,只有眼见才能为真。


这一切也不能说完全就是万氏兄弟的错,他们是普通的农民,没有那么多医学知识。当年做手术时肾脏还在,唯一做过一次开腹手术,术后两年右肾不见了。他们没办法相信,一个肾脏会萎缩到现代检测手段看不到的程度。


说到底,现代司法的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确立,都需要人和人之间有最起码的信任,失去了信任,一个看似简单的医学问题,在现实中也是无解的。然而,我们之间的信任又是怎么消失的呢?


在北大第三医院采访马璐林主任主任时,他们病房恰好住进一位非常类似的患者。这位患者在滑雪中摔了一跤,送到他们医院。医院在给患者做过增强CT发现,患者肾脏的血管内膜脱落了,如果不处理的话,这颗肾脏最终一定萎缩,他们把这一结果第一时间告诉了患者的家属。家属问,如果想要保住这颗肾脏,有什么办法么?马主任说,有两种治疗方法,一是用导管想办法把脱落的血管内膜捅开,但风险很高,有可能会导致大出血。二是做自体肾移植,就是把肾脏切下来,清除脱落下来的血管内膜之后,再把它接上去。无论哪种,风险都不小。我们采访的时候,这位患者的家属还在考虑中。马主任说,多数家属最后都会放弃治疗,接受肾脏萎缩的现实。但是,因为医院在治疗中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充分告知了各种可能后果,即便最后患者的肾脏萎缩了,也不会来找医院的麻烦。更不会四处去找自己“丢失”的肾脏。


节目没播出之前,我和一位医生朋友说起马主任这个例子。他说,“志安,这个例子当然湖北省人民医院有处理失当的地方,但你有没有想过,医生们为了避免极小概率事情的出现,如果全都采用检查排除的话,搞不好很多患者又要说他们被过度医疗了。”说到底,还是个相互信任问题。


节目的最后我再次采访万润平,他说,他现在只想开腹验肾。如果打开腹腔发现自己的肾脏真的是萎缩了,还在,他愿意承担诬告的责任进监狱。届时他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他在监狱里能够继续种树。


那一刻,我内心是无尽的怅然和酸楚。而万润平的弟弟万东平,一直在旁边用手机认真地录制我们的对话。


不知道他是否留心到,那一刻我的表情。

本文源自@王志安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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