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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安十二时辰》“葛老”说起,聊聊盛唐首都那些“长漂” | 关山远

关山远 新华每日电讯 2019-11-21

来源:8月16日《新华每日电讯》草地周刊

作者:关山远(新华每日电讯专栏作者)


48集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本周迎来大结局。跟戏说、穿越、宫斗题材的古装戏不同,《长安十二时辰》以严肃认真还原盛唐景象著称。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剧中长安这座城市的魔力,以及浮沉于长安的各色人等的爱恨情仇。有人爱长安,有人恨长安;有人是土生土长的长安人;有人却像今天的“北漂”一样,属于“长漂”一族,譬如“葛老”。

葛老,《长安十二时辰》剧照。



在《长安十二时辰》里,葛老绝对是个大人物。长安城在皇帝统治之下,但是,地下的另一个长安城,是葛老的地盘。

葛老的出场,很是令人眼前一亮:他居然是个黑人!

在今天中国的城市里,尤其是广州、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看见黑人一点都不奇怪。回到唐朝,长安人看到一个黑人,会目瞪口呆并围观么?答案是:不会。彼时长安,黑人很多,长安人看见黑人的机会,甚至可能比今天还要多些。

当年长安的黑人,比如葛老,是从哪里来的?史载,长安的黑人,当年统称为“昆仑奴”,与“新罗婢”并称(“新罗婢”来自今天的朝鲜半岛,当年在长安以擅长料理家务著称)。《长安十二时辰》原著介绍葛老时,也称他是昆仑奴。已故作家王小波曾著有脍炙人口的小说集《唐人秘传故事》,第一篇就是《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这个短篇有两条线,一条是当代的北京,一条是唐朝长安。“王二”与“昆仑奴”的故事,无缝穿插,诙谐生动。小说中,昆仑奴为讨一碗狗肉汤暖身,给王二讲述了自己的来历。这语感,极具今天的说唱风格:

“我生在东非草原上,哪见过雪,哪见过冰?这都是因为酋长卖我做奴隶。我在地中海上摇船,背上挨了鞭子,又浇上海水!人家把我在拜占庭卖掉,我又渡过水色如墨的黑海,赤足走过火热的沙漠,爬过冰川雪山,涉过陷人的流沙河。如今在伟大的长安城里,天上下着大雪,我却没有御寒的衣服……”

但专家研究认为,昆仑奴大多不是来自非洲。《旧唐书》上写道:“自林邑以南,皆卷发黑身,通号为昆仑。”“林邑”是今天的南亚印支半岛南部,唐时有占婆和真腊等国。美国学者薛爱华在名著《撒马尔罕的金桃》一书中认为:“昆仑奴”就是最广义的“马来人”,“在中世纪时,汉文文献中的‘黑’字可以用来形容任何一个肤色比汉人更黑的民族。”“那些生性勇敢、擅长游泳的‘昆仑奴’,或者是来自巴布亚和美拉尼西亚的某些类似黑人的种族。

刘德华、吴奇隆、王志文等主演的电影《墨攻》中,也出现了一个黑人奴隶,还引起过争议:战国时代,中国哪来的黑人?不过,如果他来自“林邑以南”,倒是解释得通了。

当然,薛爱华也认为,在唐朝的黑人中,确实有一部分来自非洲,但是为数甚少,“非洲黑人奴隶只是在唐代的一个短暂的时期内,而且只是在少数显贵集团中知名”。当时汉人将这部分非洲黑人称为“僧耆”或者“僧祗”,《唐会要》和《新唐书》都记载了诃陵国(大约位于今天的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两次向唐朝进贡了少量的僧祗童、僧祗女。诃陵国从哪里找到的僧祗人?薛爱华考证后认为:印度海盗比欧洲人更早干过买卖黑奴的勾当,“献给唐朝的黑奴最初很可能就是在印度洋沿岸买进的,然后他们又被带到了远至爪哇(即诃陵国)的地方。

可以推理的是,葛老本人或者他的父辈,不论是来自南太平洋岛屿,或者遥远的非洲,都是作为奴隶卖到唐朝的。他在长安因为某种机缘,或是遇到大赦,或者从主人家逃了出来,总之打拼出一番事业,成了黑帮老大,手下有一批长安本地人给他打工,充当他的私人武装。而他的主营业务,除了买卖情报,还买卖人口。这个葛老,还是一个心理大师,深谙人性,比如,他在剧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不要相信男人说了什么,要看他怎么做。

唐代“昆仑奴”陶俑。新华社发(安克仁摄)



值得一提的是,在唐人眼中,昆仑奴并不低贱。这个群体的形象,神秘,聪明(或曰狡黠),武艺高强,但又不等同于高高在上的武林高手,而是充满了生活气息,很接地气。整体而言,是比较可爱的。

《太平广记》中有一篇传奇《昆仑奴传》,作者是唐人裴铏。《昆仑奴传》非常有趣,讲的是一个叫磨勒的昆仑奴,怎么充当“红娘”的故事:

男主崔生,年轻俊美的“官二代”,但性格内向,属于闷骚型,某次奉父命去探望某位生病的一品高官,邂逅了高官府中最漂亮的家伎红绡(跟红拂女身份一样)。两人对上眼了,临别时,红绡朝崔生做了奇怪的手势:“立三指,又反掌者三,然后指胸前小镜子,云:‘记取’。”沉浸于一见钟情之中的崔生,被这个神秘的手势折磨得茶饭不思,为伊消得人憔悴。于是,真正的男主闪亮登场了,他就是崔家的昆仑奴磨勒。

磨勒是个知心大哥,他很快帮崔生破解了美女的哑语:“立三指”是地理层面的,“我在三号院”;“反掌者三”,是时间层面的,“十五日后”,至于胸前小镜子,是指“明月如镜时”。崔生大喜,但又忧愁:一品高官家有猛犬,“其警如神,其猛如虎”,见生人就咬死吃掉,咋办?难不倒磨勒。月圆之夜到了,磨勒带着崔生和一把链锤到了一品大员府外,他先翻墙进去用链锤杀死猛犬,再翻墙出来,背起崔生,展示轻功,一道道墙翻进去,终于找到红绡住处。美女倾诉衷肠:大院高墙之内,我很苦闷,我要自由,我要爱情,我想跟你在一起!崔生文弱,闷声不语,磨勒说:这有何难?我来办!他背着崔生和红绡,一阵风跑了。

崔生和红绡在一起过了两年,很是幸福。春天到了,红绡去游曲江(当年长安网红打卡地),被一品高官的下人看到,报了上去。这位高官找崔生调查,崔生是个怂人,一五一十全交代了。高官派壮士五十人,披甲执锐,全副武装,去捉拿磨勒,于是小说的高潮出现了:在围捕中,“磨勒遂持匕首飞出高垣,疾若翅翎,瞥同鹰隼,攒矢如雨,莫能中之。顷刻之间,不知所向”。任你箭如雨下,我自逍遥而去。十多年后,崔家有人在洛阳看到磨勒,正在集市里卖药呢,面貌跟从前一样。果然是大隐隐于市。

今天再读《昆仑奴传》,能够读出唐朝人的气质:自信,豪迈,快乐,强烈的好奇心与想象力。他们颂扬追求爱情的红绡与赤胆忠心又本领高强的磨勒,相反,对那个出卖朋友的书呆子崔生,颇为鄙夷。不论门第,只讲人心。

《昆仑奴传》对后世影响很大。明代梁辰鱼根据这个故事撰写过《红绡》杂剧,梅鼎祚则写有《昆仑奴》杂剧,京剧《盗红绡》讲述的也是这段故事。金庸说过:《昆仑奴传》,是最早的武侠小说之一。梁羽生在他的代表作《大唐游侠传》中,把昆仑奴磨勒拆分成了一对父子:铁昆仑与铁磨勒,铁磨勒后来成为大唐第一高手,化繁为简,势大力沉,任你招式百变,他都能以简单一招化解,颇有些磨勒在箭雨中破空而去的从容。

王小波的《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无疑深受《昆仑奴传》的影响,他写道:昆仑奴大雪天喝了王二一碗狗肉汤后,跟王二交上了朋友,他深感王二孤单寂寞,又深感自己服务的豪门中有大量渴望自由的女子,于是一趟趟背出美女到王二的寒舍来相会,“话说王二和昆仑奴拉上了关系,就常在家里接待王侯家里的姑娘。他真是大开眼界,见过了跳肚皮舞的阿拉伯女郎,跳草裙舞的南洋少女,跳土风舞的黑人姑娘……”这些姑娘在王二这里短暂停留,感受到了长安的自由生活,很是开心。有一天,昆仑奴背了一个美女过来,这个美女不符合大唐“以胖为美”的风格,但跟王二一见钟情了:

是夜昆仑奴来时,背了个极大的包,好像里面是大肚子弥勒佛。开包后先是三重棉絮,六层绸缎,八层轻纱,然后才是这位佳人。这是位中国少女,在席上坐得笔直,从始至终,眼帘低垂。她穿着白软缎的衣裙,脸色苍白有如贫血,面目极其娟秀,嘴极其小,鼻极其直,眉极其细,身材也极其苗条,肩极其削,腰极其细,手指极其细长,脚极其小。坐了许久,才发出如蚊鸣的细声,请求一口茶。王二急取黄泥炉,紫砂壶,燃神川之炭,烹玉泉之水,沏清明前之雀舌茶,又把细瓷茶具洗涮二十通后,浅斟奉上。少女润唇之后,把茶杯放下,又坐半个更次,乃出细声曰:‘多谢款待。盛情今生难报,留待来世。’

未待来世,二人很快相好,离开长安逃到外地卖豆腐为生了。昆仑奴呢?王小波用他惯有的幽默写了这么一个结尾:

昆仑奴回主人家去。不久此事败露了,那位主人派了三十个兵去捉他,可是没想到这位黑先生在非洲以爬树捉猴子、跑步追羚羊为生。他见势不好,把木碗别在腰里拔腿就跑,大兵根本追不上,终于跑得无影无踪,音信全无,一直跑回非洲去了。

长安城,《长安十二时辰》剧照。



《长安十二时辰》中,漂在长安的,除了葛老这样的昆仑奴,除了崔器、岑参这样的外省青年,还有很多外籍人士

比如伊斯,景教僧,大唐跑酷高手,还是波斯王子。他是有原型的:卑路斯,波斯萨珊王朝的最后一位君主亚兹德盖尔德三世的儿子,妥妥的波斯王子。《旧唐书》记载:大食(阿拉伯)在入侵波斯时,卑路斯的父亲亚兹德格尔德三世被杀,卑路斯沿丝绸之路逃到长安求援,唐高宗授予他右威卫将军,卑路斯请在长安立波斯胡寺,以作波斯人集会之所,置于长安醴泉坊。他最终老死于长安。

比如右刹,来自大草原的“狼卫”所部放在长安的质子。这一位也是有原型的:突骑施(西突厥一部)归属唐朝,为表诚意,奉德可汗派王子“少自绝域质于京师”,这个王子的名字很有意思,叫“光绪”。他以突骑施质子身份入朝充作宿卫(保卫皇室的一种官职),地位较高,这位光绪王子也是在长安去世的。2011年10月,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在西安西郊南村还发掘出了他的墓穴,墓志记载:光绪生前“缅慕华风遂袭冠带”,可见汉文化对其影响颇深。

在当年的“长漂”中,卑路斯和光绪,属于靠出身赢在起跑线上的那种,但他俩并不是在长安混得最好的。混得好的是谁呢?非常多。比如高仙芝,比如哥舒翰。前者是高句丽(今朝鲜半岛)人,后者是突厥人,二人均是唐朝名将,少年时即开始在边疆打拼,在血与火中成长,一步一步累积战功。来到长安时,二人均获高官厚禄,位极人臣。哥舒翰的长官是王忠嗣,即《长安十二时辰》中的未露脸的戍边大帅王忠汜。历史上,王忠嗣曾受宰相李林甫诬陷,哥舒翰接替其职。并极言王忠嗣无罪,最终感动唐玄宗,使其得免死罪。在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中,“林九郎”即李林甫,“郭利仕”即高力士,“严羽幻”即杨玉环。

今天说起高仙芝、哥舒翰,不得不感慨:唐朝真是海纳百川,异族也能建功立业,“长漂”也能出人头地,更神奇的是,曾经作为奴仆的,也能当命运的主人。比如王毛仲,高句丽人,跟高仙芝是老乡。但和高仙芝出身将门不同,王毛仲年幼时,因父违法全家没入官府为奴。不幸中的万幸,王毛仲的主人,是临淄王李隆基,即后来大名鼎鼎的唐玄宗。王毛仲因为“性识明悟”“骁勇善骑射”,服侍李隆基左右,甚得器重。他直接参与了李隆基与伯父唐中宗之妻韦后、女儿安乐公主(这两个女人极想效仿武则天再当女皇)的斗争,起到联通御林军的关键作用,扶持李隆基当了皇太子,官至龙武将军。李隆基当了皇帝后,又面临危机:唐朝的女人很彪悍(譬如《长安十二时辰》中的王韫秀),太平公主想扳倒他,关键时刻,王毛仲又帮助李隆基干掉了太平公主,一时权倾天下。

像王毛仲这样出身低贱但是凭借能力扶摇直上的前奴仆,在唐朝并不罕见。可见唐朝是一个不虚伪、看实绩的真实年代。《长安十二时辰》中,堪称女一号的女奴檀棋,是个关键人物。在原著中,她出场时,是这样的:“负责解说的是那位手持月杖的娉婷婢女。她面对沙盘时推时讲,声音明朗清越,还带着一丝轻微的胡音。张小敬略显无礼地多看了她一眼,这个叫檀棋的姑娘,有着高耸的鼻梁和盘髻黑发,应该是汉胡混血。

檀棋是位可敬的姑娘,她做人做事,考虑的是大局,是长安百姓的性命,而不是自己,或自己的主人。情至深处,她往往忘记自己是个奴仆,只记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人”。

真是可贵!


檀棋,《长安十二时辰》剧照。


《长安十二时辰》令人着迷,不仅仅因为故事讲得好,呈现了中国唐朝版的《反恐24小时》,更在于它尽可能真实呈现的大唐气象:豪迈、自信、包容。

大唐气象,离不开其雄厚的综合国力。公元8世纪,在“蛮族”的冲击下,欧洲的拜占庭帝国苟延残喘,西欧刚开化的民族开始走出黑森林登上历史舞台时,唐朝的诗人们正多愁善感,创作流传至今的优美诗歌。长安,更是一座国际化的伟大的城市。《撒马尔罕的金桃》中写道:“唐朝境内人文荟萃,奇货云集,突厥王子仔细揣摩着来自阿曼的珠宝商的神情举止,而日本的参拜者则以惊奇的目光凝视着粟特商队的商人……

《撒马尔罕的金桃》这本书专门研究唐代的中外文化交流,值得一读。书中写到“长漂”,唐朝的外来人口,主要是两种人。一种是有身份的人:使臣、僧侣和商人。另一种是没有身份的,或者说,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包括战俘、奴隶、人质、贡人、乐人和舞伎。人质与贡人不同,前者是表示与唐朝友好而置留长安的外族王室,他们通常在长安过着看似风光体面其实并不自由的日子,满满的乡愁;后者是作为贡品献给唐朝皇室的礼物,他们多以迥异于唐朝汉人的样貌而被视为“珍品”,比人质更不自由。

唐朝的自信,当然基于其雄厚的军事实力。《长安十二时辰》中,大唐的正规军人,佩锋利的横刀,穿坚实的明光铠,作战时更是教科书般的动作:首先强弓劲弩一轮暴射,而后盾牌上,挡住敌人幸存者的攻击,长槊随之搠翻敌人,甲士们上去补刀。在电视剧中,除了悍勇的张小敬,其他没有穿铠甲的“狼卫”或者“武侯”,都没法与之对抗——无论横刀还是明光铠,均耗费不菲,这就是大唐军事实力的折射。

比军事实力更有影响力的,是大唐的“软实力”。比如,唐朝对人质不错的待遇,对于战俘、奴隶、贡人,亦不残酷。他们逢上大赦之年,或者一个有平等思想的主人(比如《长安十二时辰》中的李必),往往能够获得自由。一些战俘,也往往在隆重的仪式上,当一回彰显大唐雄风的倒霉演员,而后就被释放,甚至能够在朝廷中担任官员。而当时大唐领先于世界的人文理念,也让那些作为“礼物”而不是“人”来到长安的外来人口,感受意外之喜。比如,贞观二十年,高丽给唐朝皇帝李世民送来了两位绝色美女,但李世民说:这两位确实很美,然而,“悯其离父母兄弟于本国,留其身而忘其亲,爱其色而伤其心,朕不取也”,把这两位美女,又送回了故土。

当然,今人不能脱离历史背景来苛求身处历史中的人。即使像李世民这样英明神武的人,也不免被“套路”。例如,出使印度的大唐使节王玄策,被野蛮的中天竺国王阿罗那派军队劫掠了使团。脱险后,王玄策没有回长安搬救兵,而是以大唐之威名,就近调吐蕃兵、泥婆罗兵灭了中天竺,还穷追不舍,生擒阿罗那以下一万二千人、牛马二万余,送到长安献俘。但王玄策这位英雄在历史上名气不大,后人认为:唐朝过于强大,根本没把中天竺当作对手。还有另外一个原因:王玄策带回长安的战俘中,有个骗子把李世民给坑了。

这个骗子的名字叫“那罗迩娑婆寐”,他吹牛说自己已经活了200岁,能够配出长生不老药,成功地忽悠了唐太宗。后者当时正病重,寄厚望于这个老骗子,结果吃了他的长生药后,没有效果,病故。这个老骗子被逐出宫廷,但也没受到啥处罚,反而有不少粉丝。最终他在长安寿终正寝,只是把他带到长安的王玄策,不得不背锅了。

寻常长安人,已经习惯了自己身处的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撒马尔罕的金桃》中写道:当时的长安人常常在酒宴上摆放一个头戴宽檐帽,蓝眼睛、高鼻梁的小木偶人,用它来表示喝醉的胡人。当这个“胡人”倒的方向指向哪位宾客,那位宾客必须将杯中的酒喝干。有些类似今天山东酒席上“鱼头”朝谁谁就喝酒的习俗。那确实是一个快活的年代,精明的长安老板会雇佣带有异国风韵、面目姣好的异族女子当酒馆服务员,好酒的李白曾写过这样的诗:

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

《撒马尔罕的金桃》书影



《长安十二时辰》的历史背景,是在“安史之乱”爆发之前的唐朝。那是一个辉煌时代。

距离这个辉煌时代近900年后,大明王朝岌岌可危时,西安城外,出土了一块石碑,后来命名为“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几遭劫难,幸保无损,现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这块碑,集多种文明于一体,见证了盛唐时代的中西文明交流史。碑文记述了当时景教在中国的传播情况,大量引用《周易》《诗经》和《春秋》,可谓既包含了基督教的教义,又体现出儒家、道教、佛教思想的影响,充分呈现了大唐气象。由此想到,在当时世界烽火四起、攻伐不断的背景下,人们甚至包括在大唐疆域之外互为仇敌的人们,却能够在长安和平共处。各种宗教同存一城,和而不同,各美其美。长安,确实像当时世界的“和平饭店”——1995年,周润发的主演一部电影,无论你在外面如何厮杀,但踏进和平饭店那一刻起,有话好好说,谁也甭动手。

最后要说的是,《长安十二时辰》第33集,伊斯告诉张小敬:他要建造一座大秦景教碑,将自己的感悟刻在碑上。史载,“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的出资人,就是景教僧伊斯,他的名字和事迹,刻在碑上,悠悠千年之后,告诉我们一个伟大而有趣的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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