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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出意外,劝酒者、同饮者或需担责!

公司聚餐、业务洽谈,免不了喝些酒,然而喝酒也要适度,

饮酒出意外,

劝酒者或需承担法律责任!


场景一

#强迫性喝酒#



场景二

#不能喝酒却劝酒#
··
·


场景三

#未护送醉酒朋友#


·



场景四

#自行过量饮酒,有劝阻提醒



场景五

#阻止酒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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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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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水法院

编辑:罗令宙

审校:吕慧敏、冷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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