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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法院“利剑出击”!集中执行到位503万余元

3月28日,

三水法院开展

“利剑出击”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一批涉民生、

涉农、涉企案件,

代表委员、检察员、企业代表等

受邀监督见证执行,

30万余名网友在线“直击”。




当天,三水法院共执行案件50件,实施预处罚27件,执行和解5件,司法拘留4人,腾退土地、厂房2处,执行完毕10件,执行到位503.9万余元,其中,3名被执行人被拘留后主动支付欠款5.4万余元。


 案例一

#拒不履行义务 法院强制清场#



在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根据生效判决,郑某需迁移清理承租土地上的附着物,向某股份合作社退还土地并支付土地占用费。因郑某拒不履行上述义务,去年12月底,股份合作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水法院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搬迁公告后,郑某仍拒绝离场。



执行行动当天,在大塘镇政府支持下,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证处等相关部门与三水法院干警一同到达现场,分类清点登记、搬离物品,拆除临时搭建物,清退土地。“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决定对你司法拘留十五日。”现场,执行干警还当场扣押了郑某的车辆并将郑某拘留回法院。



被拘留后,被执行人郑某立即全额支付土地占用费、搬迁费、拖车费2万余元,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二

#采取预拘留措施  促当场履行#


“我为什么要配合你们?”执行干警刚来到云东海街道高丰村被执行人何某的住所地,其母亲立刻态度强硬地阻止执行干警进入,也拒绝联系何某。
原来,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何某一直拖欠银行本息约10万元,收到执行通知后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履行还款义务。

现场,执行干警依法对何某母亲干扰执行的行为予以警示,“请配合法院工作,如你拒绝配合,我们将视情况采取强制措施!”在法律震慑下,何某走出家门,执行干警当场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最终,何某家属承诺代其支付1.4万余元款项,并与申请执行人就剩余款项的偿还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





案例三

#释法说理达共识  主动腾空厂房#


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根据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三水区某乐器制造有限公司须将承租的一万多平方米厂房等腾空、退还给原告某五金制品厂,并支付占用费。



由于双方对厂区内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等权属存在较大分歧,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建立微信群,以便随时开展调解。经多次调解,双方诉求差距不断缩小,最终被执行人愿意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腾空厂房并支付120余万元场地占用费。




代表点评


“通过这次‘利剑出击’执行行动,看到了法院干警敢于迎难而上、啃下硬骨头案件的决心,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三水区人大代表、三水区西南街道保安村委会副书记唐永锋为执行干警有力维护群众权益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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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水法院编辑:罗令宙
审校:吕慧敏、冷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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