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分标准

巅峰智业
2024-09-01
1、评分机制
以《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与《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为评定打分依据。
《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细则一)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8项强制性指标,属一项否决,只要有任意一项或以上指标不达标,总评为“不达标”。第二部分为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85分,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70分。
《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细则二):满分为1000分,包括技术组550分、专家组350分、游客分100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分需大于等于900分,另有30分的加分项。
各等级旅游度假区需达条件分值表
2、评定细则解读
①8项强制性指标
A.应具备适宜度假的气候条件和环境,区内无被污染的水体、空气或土壤,无多发性不可规避的自然灾害。
B.应具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和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8km2;省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5km2。
C.应具备至少3个国际品牌或国际水准的度假酒店。
D.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中应有至少1/3平均停留3夜以上或2/3平均停留2夜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中至少1/3平均停留2夜以上。
E.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中省外游客比重应不低于1/3。
F.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客房数应不小于1000间,省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客房数应不小于500间。
G.旅游度假区内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旅游接待设施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大于1:2。
H.近3年来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②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100分)
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中,占比最高的为接待设施,占该项总评分的20%,其次为度假资源与休闲度假产品,分别占15%,而规划、人工环境、自然环境、美誉度与主题产品较为平均,各占10%。
③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1000分)
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中,占比最高的是度假产品与设施,占总分值得30%,其次是配套设施与条件,占比20%,之后是自然与人文环境、服务品质与管理,分别占比15%,占比相对较少的是区域基础与趣味、市场结构与形象,各占10%。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巅峰智业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