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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思嘉:一个人住的第五个年头,很想认真地找人同居

2017-08-31 郝思嘉 三明治


文 | 郝思嘉



在一个人住的第五个年头,我突然很认真地想找人同居。

 

租在公司附近的一居室还有一个月到期,我开始着手跟人合租的事宜。


首先要换一套大房子,除了各自独立的卧室之外,还要有开阔的公共空间。我见过太多名义上的Share House,每天下班后埋头扎进各自房间,除了必要的洗漱如厕取外卖便不再出门,甚至连住在隔壁的是男是女都不清楚。那不是我想要的同居生活,只是一群陌生人共享厨卫,换个名目省下一笔非必要的开支罢了。


我要的同居,是在彼此保有隐私之外,还能够分享生活,交流情感,创造共同的回忆,甚至于,发展一段计划以外的关系。这个城市太大太冰冷,我想从旁人那里,偷一点温暖。

 

房子当然只是其次,最重要的问题是,和谁住。


男朋友我自然是没有的,不然也不会一个人住了四年。四年前和前男友分手后我狼狈地搬出了他的公寓,赌咒发誓再也不要把自己毫无尊严地绑在另外一个人身上。


家人也都不在身边,这个城市里的大多数青年都一样,美其名曰追求梦想,不过是想逃离那个安逸又令人无望的家乡,那些殷切又不忍辜负的亲人。


毕业后辗转多地,朋友也因长久失联遗失大半,剩下的一半不是已经成家就是忙于云游四海,年少时畅想的同处一隅抵足而眠从来不曾实现。


至于同事,别开玩笑了!职场上明枪暗箭波云诡谲,谁会想要下班之后继续对牢那一张张面无表情的扑克脸?


思来想去,似乎只剩下陌生人这一个选项。


陌生人当然也有亲疏远近之分,六度区隔理论不是说过么,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都能通过至多六个人产生联系。换言之,任何与你关系亲密的人,都是或曾是你的陌生人。


1

窗外有条河



同居生活开始得出乎意料地顺利。


我甚至还没来得及去豆瓣小组发帖。某次朋友聚会上,我一句有口无心的合租提议,竟得到一致响应——原来寂寞的人有那么多。


找房子也没费什么波折——房屋中介那里早有备案,租期未满便早早提醒我:是否打算续租?若不续约是否需要他房推荐?新房租金预算几何?地理位置布局朝向有何考虑?


简直比我亲妈还要贴心。


中介带我去看的第一套房子,和我租住的小区临街而望。房子不算太老,小区里有大片绿地浓阴,老人牵着狗狗在花园里散步,小孩子嬉笑打闹,一不小心就撞倒了一排共享单车。


我们搭电梯到21层,最里面的一间。


打开门,满室明黄。


我随中介参观,房间墙壁被漆成明黄色,大概是为了改善照明不足,墙角有经年晕渲的水渍,天花板有斑驳的裂痕,洗手间的壁灯坏掉了,厨房的门关不严。没关系,这些都可以日后修补,我跟自己说,首先看布局。


卧室有三间——确切地说,其中一间是书房。见我面露难色,中介小哥主动引我穿过书房来到阳台,推开玻璃门,哗——眼前车流如长河,蜿蜒到视野尽头。


这个城市生机勃勃,每天都在吐故纳新。欲望如洪,对北京最好的注解,大概就是眼下了吧。


我跟中介说,就是这儿了。


一个月后,我搬进了新家。


2

低配版贺涵


两位室友还没到位,我是这间房子迎来的第一个主人。


第一个入住当然有特权,我挑了最里面的主卧。房间面东,靠近飘窗的位置是一块榻榻米,我铺了地毯上去,又丢了几个抱枕和公仔,朋友来了刚好可以坐下聊天。


入住新家第一天,我累极困极,没摆乔迁宴,随便叫了份外卖当做晚餐。


新室友在一周之后才搬进来。


室友之一名叫邓硕,名如其人,长得高大壮硕。他在一家咨询公司任职——就是前阵子热播的《我的前半生》里面那种公司,不过大概只能算作低配版。


搬家的那天邓硕带了个怯生生的妹子,他介绍说是他女朋友。


签订租房协议的时候我们曾有口头约定:合租期间不得带异性回家过夜。原因很简单,我们住在一起的初衷是互相取暖,而非互相伤害。


我想我当时的脸色大概不太好看。


邓硕带着女朋友上下搬运行李,留我在走廊把守电梯,我看见一个瘦削的男孩子站在楼道的另一端。


大概是对门的住户吧,要不要跟新邻居打声招呼?我脑中浮现日剧中的主妇弯腰鞠躬说着请多关照的场景,有点犹豫。


还是一只柴犬打破了尴尬。


那只柴犬被男生牵在手里,听见我们房间有动静,好奇地探过头来凑热闹。


奈何主人把项圈拉得太紧,眼见狗狗脖子上被勒出了一个奶白色的半圆,好像戴了一条白色的Choker。


我过去跟狗打招呼:你多大了?


狗狗不说话——谁都知道我是在问主人。


主人和狗一样沉默。


我蹲下来,对牢狗头继续发问:“你住在21B么?”


沉默的男生终于开口:“它住在这儿,我……呃,现在不住这儿了。”


主人的声音似乎是道赦令,柴犬突然欢腾起来,对着我摇头摆尾。


“你是忘了带钥匙么?”


我见男生在门前踟蹰许久,楼道里没有空调,他脸上已经渗出细密的汗珠。


“嗯……我室友在房间里打电话,应该是没听见敲门。”他说话很小声。


“那你要不要来我家等他?”


“你这……进展也太快了吧?”


室友邓硕带着他的小女友几趟来回搬完了全部行李,回到屋内发现我和一男一狗坐在客厅相谈甚欢,吃惊得嘴巴几乎能塞进一只狗。


男生有点不自在:“我这就回去了,我室友应该是打完电话了。”


柴犬却还贪恋空调底下的凉风,自己绕着桌子腿把颈上的狗绳缠了好几圈。


好不容易撤了,还一步三回头,完全不似它主人的步履决绝。


关上房门,我甩给邓硕一记白眼:“都怪你,我们还没加微信呢!”


“来日方长嘛。”他挤眉弄眼。


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那个男孩。


偶尔会在电梯里遇见那只柴犬,脖子上的项圈依旧勒得毛发竖立,可牵着它的主人不再是那个沉默的他。


邓硕搬进了书房,另外一间卧室暂时空着。他的小女友在他搬进新家的隔天提出分手,具体原因未明。我以为他会消沉一阵子,做好了提心吊胆过日子的思想准备,并准备了一大锅安慰人的心灵鸡汤。


不想第二天回到家,他正在厨房煲粥,还喊我一块来吃,看起来似乎完全没有受到失恋这件事的影响。


吃完饭,他对着客厅的电视自言自语:“我打算买台PS4,以后就准备每天下班回家当宅男了。”


3

这个月水电费又超了!


生活里突然多出了一个人,总归是有点不习惯的。


我习惯睡觉前听电台节目,公放开到很大声,一直到睡着,然后做一个总会遗忘的梦,梦里有酒有花可能还有他。那是属于一个人的夜,与人分享就成了搅扰。


我总是半夜突然想吃东西,冰箱里塞满了速冻食品。深夜厨房香味氤氲,那味道一直留在空气里挥散不去。


我还经常叫朋友来家里通宵轰趴,倒不是因为多么沉迷夜色流连社交,只是懒得把时间浪费在交通工具上,家里是最方便的会客场所。


如今,这些都成了奢望。


关于新室友,邓硕所到之处都要留灯,恨不能处处标记上自己的名字。


家里一共42粒灯泡,坏掉7粒。自从邓硕搬进来,余下的35粒灯泡几乎每一刻都在发光发亮,全日无休。


不止是灯,洗手间的水龙头和淋浴莲蓬头,被我发现忘记关掉已经不下五次,每次提醒他都嬉皮笑脸。


几次我下班回家,发现家里的防盗门大敞四开,心急火燎地冲进房间想要报警,发现他正在房间里蒙头大睡。


以上,如此这般不一而足。


每晚临睡前,我都要像幼儿园大班阿姨一样例行巡夜,关掉每一个灯的开关,检查水龙头有没有拧紧,防盗门有没有反锁。


我对邓硕数次提醒、警告加威吓,他每次都表态好好好,转头就马上忘记。


某一天当我再次碎碎念,他突然半开玩笑道:你现在怎么跟我妈似的?


我一时语塞。


在这段合租关系中,我一直把自己定义为付出型角色。我事必躬亲无微不至,我事无巨细不厌其烦,我伟大得不可救药以为对方一定感激涕零,然而邓硕非但没有接收到我的善意,反而不堪重负,甚至曲解了它。


邓硕说我让他想到母亲。他的母亲,我的母亲,每一个人的母亲,都是这样捧着一颗热诚,换来一头冷水,还有一地鸡毛。


我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以为诸事顺遂理所应当,以为付出真心即有回报,以为那些不理解是源于不智和不善。而事实证明,那些美好大多是自以为是和自欺欺人。不再相信原本笃信的,大概是我今天选择和人同居的理由之一吧。


合租的生活并不如想象中美好,虽然我以为我已经为此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建设。


那不是暴风倾盆,也并非阳光普照。我做好了准备接受阳光和雨水,而实际上迎接我的,每一日都是阴天。没有流岚、雾霭和虹霓,更没有枝头的百灵鸟和山间的清泉,有的只是日似一日,又日复一日。


我正在经历的同居,是每每深夜加班回到家,门口都会脱着一双扭扭歪歪的鞋子,客厅的灯开着,茶几上散落着食物的残渣和方便食品包装,电视没有关,一屏蓝幽幽的光映照在明黄色的墙面上,书房门紧闭,隐约能听见里面的声音,证明有人在。


我默默地换鞋进门,去共用卫生间洗完澡,关掉客厅的灯和空调,然后回到房间。和我一个人住的时候没有什么分别。


早上我起床的时候,室友已经去上班,房间保持着我睡前的模样。


4

Together with me?


表演很重要,有没有观众也很重要。


我一个人独舞太久了,需要有人鼓掌喝彩,哪怕只是安静欣赏。寻合租找室友,就等于给自己搭建了一方舞台,满足我的戏剧型人格,然后开始我的表演。


新家的次卧空置了很久,另一个说好要搬进来的室友迟迟没有动静。邓硕提议把它短租出去,我表示只能接受共享的模式。租金当然不是目的,我想要的,是来自陌生人的另一种可能。


新租客很快就搬了进来,是一个来自美国的男性。他自称是个艺术家,这头衔让我多少有点怀疑。


美国人预交了一个月的房租,正式成为我和邓硕的室友。


第一天住进来,他没有带随行翻译。


我和邓硕两人在门口徘徊张望,猜拳决定谁先进去跟新室友打招呼。


我输了,然而我耍赖不肯,最终还是由邓硕出马。


在跟租客进行了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邓硕找了个借口溜之大吉,留下我与新室友共处。


我对自己的口语发音没信心,匆忙打了声招呼就回到房间关上门。


我躲在门后给朋友发信息:“怎么办,我跟外国人有沟通障碍。”


尽管内心抗拒,我还是努力破除恐惧,想要和他更进一步认识。机会很快就来了。


第二天难得准时下班,我回来时家里没有人。肚子空空,不想再吃外卖,我想起冰箱里还有昨夜的剩饭。


打了两颗鸡蛋,切了几片腊肠,我准备炒个蛋炒饭作为晚餐——这也算是我为数不多熟练掌握的快手菜了。


油刚一下锅,就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我心里一惊——果然是美国室友回来了。


他拎着一只超市购物袋,见到我一脸惊喜:“Hey!”


我挤出一个大大的微笑:“Did you … have dinner?”


“No.”他提起购物袋,示意我他刚采购的晚餐食材。


我把炉火调小了些,犹豫了几秒试探性地问:“Would you like to … together with me?”我生怕表达得不清楚,指了指面前的平底锅。


他欣然接受:“Great!”


后来我把这一场景原原本本复述给表弟,他瞪大眼睛:“你确定你是这么说的?”


我心虚:“有……什么问题么?”


他大笑:“邀请他共进晚餐直接问‘do you want it’就好了,‘together with me’ 是你要跟他在一起的意思!”


我:???


那天我们一起吃了火腿蛋炒饭,火候有点过,腊肠边缘焦了,美国人在盘子里仔细挑米粒来吃。我有点过意不去,去冰箱取了一罐老干妈,他吃得赞不绝口。饭后他主动收拾了碗筷,我洗了水果和他在沙发上坐下来。接下来就是尬聊时间,我们交换了出生地、职业、兴趣爱好,以及假期计划,时针已经爬到9点,邓硕还是没回来。


“Can you show me your art works?”我终于问出这一句,其实我是好奇究竟有多大的才华和成就才敢自称Artist。


他回房间取了iPad,点开相册给我看,里面是一幅一幅的广告画,有模仿和拼贴的痕迹,色彩艳丽,笔触单调。


说实话,我觉得……很普通。身为中国人的礼貌自觉让我不得不言不由衷地夸赞:“Oh,beautiful!Wonderful!Amazing!”我把我能想到的关于赞美的英文词汇几乎用光了,他翻页的手指终于停了下来。


天色已晚,美国人表示他准备休息了。我一边调侃他是老年人作息,一边内心暗喜。


客套之后回到房间,刷朋友圈的时候才发现,我错过了粉红色的晚霞。


那次伴着粉红色晚霞的谈话是我们至今为止唯一一次聊天,之后的对话都只能勉强算是寒暄。


外国人热爱烹饪,他每天都要尝试新的食材和新的做法,厨房里总是弥漫着各种奇怪香料混合的味道。自从他搬来以后,我和邓硕几乎都没再进出过厨房。


有一天邓硕邀请我们共同的朋友来做客,我们三人正在客厅里聊得起劲,外国人从超市回来了。


我们打了招呼,简单介绍了一下朋友,然后他就一头扎进厨房。


很快味道就飘散了出来,今天是洋葱和很重的胡椒。我们不约而同地吸吸鼻子,都饿了。


外国人从厨房出来,就近在餐桌上用了晚餐,估计是见家里有客人不方便,他吃完饭就出门去了。


餐桌上还留着一盘没吃完的菜,一只碟子倒扣在上面。


邓硕率先忍不住,外国人刚一出门他就起身,掀开碟子好奇窥探。


“什么东西这么香?”


他给自己找借口,又凑近闻了闻。


我翻了个白眼:“控制一下好不好?”却也按捺不住走到餐桌前。


朋友也被吸引过来:“他平常都是一个人吃饭的么?也不叫你们一起?”


“唔……可能是看今天人多,准备的食材不够吧。”我下意识地替他找理由,努力表现相亲相爱。


朋友撇撇嘴:“你之前说的四海皆兄弟,还是没实现吧?”


我认输:“陌生人哪有那么容易成为朋友?”


朋友叹一口气,表示深有同感。


我突然发问:“他的租约下礼拜到期,你要不要搬过来?”


5

铲屎官上线


送走美国租客,我们迎来了新室友。


新室友叫菲菲,在金融机构工作,业余兼职瑜伽教练。菲菲是个东北女孩,身材高挑四肢纤细,笑起来露出八颗牙齿。可以说是邓硕的理想型。


她是我和邓硕共同的朋友,我们在一次同城活动上认识。


成为室友之前,菲菲和我们没那么亲近。


可能是外貌出色,追求者众,她天生自带拒人千里的气场。


朴赞郁拍过一部电影,叫《亲切的金子》。李英爱饰演的金子美丽又亲切,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很好。然而谁都看得出,这种“好”隔了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客气。看似无可挑剔,实则无所适从。


——正如菲菲给我的感觉。


没合租之前,我们经常聚在一起,聊天喝酒,不想回家。


我们在聚会上分享最新的热闻,包括他人和自己的。我了解菲菲过往的恋情,工作的重心,养猫的心得,最近参加的活动和看过的电影,但却不了解她。


我们就像一对捂不热的熟人,始终站在视线以内,却一直保持着安全距离。


——邓硕说于他也是一样。


其实和菲菲做室友,我和邓硕是有过犹豫的。


菲菲养了三只加菲,她的工作需要长期出差,三只猫要人照顾。


邓硕不爱小动物,而我天生对猫毛过敏。


搬进来之前邓硕曾提议把书房让给菲菲住,三只猫便可以养在书房外的阳台上。菲菲心疼猫不肯,只好把次卧让给她,同时也就等于出让了客厅、走廊、洗手间、厨房等公共空间的所属领地。家里自此成为喵星人的乐园。


关于养猫,我是一个零经验选手。


从小到大家里没有过宠物陪伴,上学时一时兴起养过金鱼、鸡雏和小白兔,都因照料不周而早早夭折。


与其分辨爱不爱,不如问我怕不怕。


那不是对于另一个陌生物种的天然恐惧,而是逃避承担对另一个生命的责任。


我其实怕,怕我承受不起这份重托,怕原本状态的改变,怕另外一个生命的闯入,扰乱了我现有的生活。


这种怕,大概源于自私。


周末室友们不在,我和三只加菲共处了一天。


开着空调和音乐,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懒得出门懒得动弹懒得见人。


去厨房倒杯水的工夫,三只猫趴到我的房门前。


我经过它们的时候,柔软绵密的猫毛摩擦着我的小腿,我心里轻轻抖了一下,很短暂,很细微。


回到房间关上房门,我听见挠门的声音,伴有怯生生的猫叫。


我因为过敏,平时跟它们不敢太过亲近。每次回家都关紧房门,严防死守,猫咪和陌生人不得入内。


以至于几个月过去了,三只猫对我的态度还是小心翼翼,每次见到我,都迟疑着不敢靠近,只在半米左右的距离内撒娇打滚,并轻声啼哼向我示好,近乎谄媚。


我于心不忍,索性抱了电脑去客厅写字。


打这一行字的时候,三只加菲环绕在侧,我竟然生出一种儿孙绕膝的满足感。


它们也很寂寞吧?就像我一样。



6

七夕不发朋友圈


每年七夕我都是跟表弟一起过,今年他有了稳定的对象,单方面终止了我们的节日传统。


提前好几天,菲菲就问要不要一起过节,我和邓硕欣然同意。


七夕这天快下班时,邓硕突然在微信群里说临时有事可能要晚点。


菲菲老大不情愿,埋怨说我都已经到家了,我还在回家路上,也跟着帮腔。


到家的时候只有菲菲和三只猫,她百无聊赖地瘫在客厅的沙发上,说我都等得困了。


我看见鞋架上放着一个快递包裹,上面有我的名字。


我最近并没有网购,好奇拆开,是表姐寄来的手工口红,她的主妇生活又添了新乐趣。


刚好在今天送到,算是歪打正着的七夕节礼物吧。


我对着镜子仔细地画了一对复古红唇,颜色太厚重不适用于日常,不过今天这个日子倒是应时应景。


我对菲菲抿嘴,问她好不好看。她还没来得及回答,门开了,邓硕加班回来。


我看看手表已经快八点,心里责怪他毫无时间观念,脸上已经先一步表现出不满。


邓硕从身后拿出两支粉红色玫瑰,先把一支递到我手里。


我只好牵动嘴角,把嘟嘴的表情换成卖萌。


附近影院的热门场次已满,打了几个电话也没能订到肯留位的餐厅。


对于去哪里过节,我们三个一筹莫展。但因为实在不想在家对着电视和外卖,我们决定出门去碰碰运气。


临街有几家亮着灯牌的餐馆,我们挑了一家招牌看起来最新的火锅店。进去才得知这家店刚开业不久,酬宾期间发朋友圈宣传可赠饮精酿啤酒,邓硕嗜酒如命,闻之喜笑颜开。


火锅吃得只剩下牛肉汤底,我一边在锅里煮面条一边问邓硕:你发了朋友圈么?


邓硕已经要求服务员续了三次茶水,这汤底实在太咸了。他冲菲菲努嘴:你发了么?


菲菲摇头,看着我,我心虚地把手机揣进口袋。


为了一瓶免费啤酒在朋友圈发小广告,也太不划算了。邓硕接着说:如果设为仅自己可见,好像也不太地道。


菲菲表示认同:反正我不发,酒我也不想喝。


在这个一年一度撒狗粮晒感伤的大日子里,每个人都不想被自己的朋友看见,我们的七夕夜是在这样一家逼仄的小馆子里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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